目前,垃圾处理技术多种多样,有填埋、焚烧、堆肥、厌氧消化、气化、超高温处理、回收再生等。几十年来垃圾处理的实践表明,还没有1种处理技术可以高效而无污染地处理混合垃圾,每一种处理技术均有其不容忽视的弊端,如填埋产生沼气和渗滤液、孳生蚊蝇,焚烧产生二噁英 ,堆肥产品中玻璃等杂质影响堆肥质量等。这些弊端的根源在于垃圾的混合,因为混合垃圾中包含各种成分,使本来有效的处理方式顾此失彼。
目前,我国已经开始着手建设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国家通过吸取发达国家处理垃圾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通过民间环保组织进行推广垃圾分类。2000年6月,建设部宣布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等8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 ,各城市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了各自分类收集的目标和实现形式。
(二)我国垃圾分类回收立法现状及不足
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就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与垃圾分类回收有关的法律法规。2003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初步建成与垃圾处理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我国建立更加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提供法律基础。可是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第一,立法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都提到了生活垃圾的分类,但究竟应该如何分类、又分为哪几类都没有明确规定。这就给管理部门的具体实施带来了一定难度,使得执行力度大大减弱。第二,缺乏全国性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全国仅上海、深圳等少数几个城市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法规,其他城市多以“通知”形式下达。缺少全国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垃圾分类立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第三,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现行立法缺乏对违反城市垃圾分类法律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流失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这样不仅不利于垃圾分类义务人履行分类的义务,而且导致对垃圾分类的违法行为无法给予有效的法律制裁。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缺少相应立法,垃圾分类对于城市居民来说,纯属“自愿”行为,认为这是“自找麻烦”的居民占了多数。
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细则和各种配套法规,完善立法体系。在不断修订完善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应加紧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条例》,详细规定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各级职能部门垃圾分类的管理职能、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垃圾收费制度等。此外,根据分类对象的不同性质、资源回收利用的不同情况制定对应的各种配套法规,例如《危险废弃物回收法》等。除此之外,还要根据各地区居民生活水平、消费结构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
其次,明确法律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制裁机制。立法中应明确规定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律中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指明各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将企业回收利用废弃物的义务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同时,对于违法行为视程度的不同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上的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回收渠道,加强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建设。中国目前旧的回收体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此,国家应加强物资回收部门工作,建立回收公司。同时对个体回收商贩加强管理,使之成为废品回收主渠道的必要的、合理的补充。中国目前的垃圾处理技术还相当落后,严重制约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加强分类配套设施的建设,才可能真正推广垃圾分类收集。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通过多种媒介大力进行垃圾源头分类的宣传教育,使居民真正认识到垃圾分类的意义,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真正使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另外可以在学校适当开设环保课程、在各地区开展环保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准。
三.发达国家垃圾分类回收的相关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
历史上,发达国家也曾因垃圾处理不当受到过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发达国家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垃圾污染整顿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制定一系列的垃圾分类立法政策,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如今无论是公园,还是道路两旁,无论是生活小区,还是生产现场,你都难以看到随意丢弃垃圾的现象。
下面介绍几个发达国家进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的现状:
1.日本
2000年,日本政府在对《废弃物处理与清扫法》及《再生资源利用处理法》进行重新修订的基础上,还制定出一批新的废弃物相关法律,如《绿色购买法》,《推动建设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容器包装再循环法》、《家电再循环法》、《建筑工程材料再资源化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及《国家等调配环境物品促进法》。这些法律既有各自的针对性,又相互关联,相互制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固体废物环保法律体系。通过这些法律可以在整个社会建立起遏制生活垃圾的大量产生、推动资源的再利用和防止随意丢弃废弃物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