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er等(1997)在对三种政策(预收处理费用、回收补贴及押金返还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后认为,对于任何固体废弃物来说,押金返还制度都是一种成本最低(最有效)的政策。[15]在Palmer等的市场仿真模型中,为达到削减废弃物处理水平10%的目标,每削减一吨废弃物处理量,采用押金返还制度需花费45美元,采用预收处理费用法需花费85美元,而采用回收补贴得花费98美元。Palmer等进一步指出,押金返还制度同时鼓励源头削减和再循环,而回收补贴和预收处理费用都只有一个方面的作用:预收处理费用能抑制消费,减少可获得循环材料的数量;回收补贴能鼓励循环,但会降低最终循环材料的有效价格,从而鼓励消费,增加事后的垃圾(Chakrabarti和Sarkhel,2003)。
关于押金返还制度的具体实施,Palmer和Walls认为,它将比对原生材料征税同时对消费进行补贴更易于执行。后一种替代性政策组合也许能达到同样的结果,但较难执行。这是由于企业会强烈反对原生材料征税,它们的组织力量强大,而家庭则缺乏这种力量(Chakrabarti和Sarkhel,2003)。Palmer和Walls(1994)强调,为确定最优押金返还额,政府规制者只需知道垃圾处理的社会边际成本。而采用原生材料征税政策,则必须掌握原生材料和再生材料技术替代率的信息。显然,规制者难以获取这方面的信息。[10]
笔者认为,从政策实施的角度看,相对于垃圾收费、原生材料征税和预收处理费用而言,押金返还制度有一种“自我规制”和“自我实施”(即激励相容)的特点。这种激励相容特点对于一种规制政策的成功是极其重要的。
一些学者意识到押金返还制度的管理成本可能过高。对此,Dinan(1993)建议规制者重点对某些产品(如旧报纸、旧电池、玻璃容器等)实施押金返还制度。根据Stavins的总结,押金返还制度适用于以下情形:(1)目标是减少废弃物的非法处置现象(而非减少废弃物流量)和总体上提高循环利用水平;(2)在废弃物的合法处置成本和(非法处置或对乱扔垃圾进行清理的)清理成本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19]笔者认为,尽管押金返还制度的适用范围较窄,只涉及垃圾总量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它针对的是社会边际成本较高或者循环利用收益较高的垃圾(如电池、饮料瓶、金属、纸张等),因此,实施押金返还制度的社会收益相对较高。
五、结论及启示
研究固体废弃物规制政策的文献非常丰富,就笔者有限的综述而言,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及启示:
首先,从固体废弃物规制政策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趋势看,传统的命令控制型政策(command and control,CAC)越来越受到挑战,同时“基于市场”(marketΟbased)的规制政策(至少其基本思想)正在被普遍接受。我们讨论的这三类政策都属于基于市场的规制政策,或者说是激励性规制政策。与命令控制型政策(如循环材料含量标准、回收率标准、产品耐用性标准等)不同,基于市场的规制政策通过市场信号(如经济激励手段)刺激行为人的动机,而不是通过明确的环境标准和条款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伯特尼和史蒂文斯,2004)。从理论上讲,命令控制型规制政策是可行的,但是由于其高昂的规制信息成本、管理执行成本以及厂商抵制成本,因此越来越不受学者和政策制定者的欢迎。
其次,从固体废弃物规制政策研究方法看,目前主要采用两种方法:一是运用数理方法和模型对固体废弃物规制政策进行理论分析;二是运用统计计量、案例解剖法对规制政策的实际效果进行量化评估。在研究中,学者们注重不同规制政策的比较分析,以及不同政策的组合配套研究。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