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原生材料征税政策显示出低效性,一些经济学家提出了再生材料补贴政策,以对废弃物及其循环利用进行直接管理。在一些学者看来,再生材料补贴有助于鼓励企业进行绿色设计,使其产品易于循环和回收利用。而一些下游激励政策(如垃圾收费)也许不能向上游厂商发出适当的信号,鼓励他们进行绿色设计(Chakrabarti和Sarkhel,2003)。这是因为在存在高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垃圾收费政策尽管确实能鼓励人们循环利用某些垃圾,但他们没有积极性对垃圾进行分类,从而也不能促进厂商实行绿色设计。Sigman对铅循环的研究表明,汽车蓄电池铅的回收具有较高的价格弹性,因此,回收补贴政策能有效地激励汽车蓄电池铅的回收(尽管成本高于原生材料征税、押金返还制度)。[13]
Edwards和Pearce(1978)对纸循环利用的研究则表明,提高回收材料的价格不会影响回收行为。他们甚至认为,通过直接操纵价格来鼓励回收是最不可取的政策工具。根据Anderson和Spiegelman的解释,利用再生材料必须进行极其昂贵的新设备投资,在大部分现有生产技术都是针对原生材料的情况下,使用再生材料的短期边际成本很高。[14]对此,Chakrabarti和Sarkhel(2003)指出,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对厂商购置既可使用原生材料也能使用再生材料的新资本设备进行补贴。但是,Anderson和Spiegelman分析认为,考虑到采用再生材料作为投入也许会面临供给不确定的问题,企业也许不愿意进行这种资本投资。这样,有些再生材料(如废铁和旧报纸)实际上是缺乏需求弹性的(Chakrabarti和Sarkhel,2003)。换句话说,补贴政策的实行或取消不会影响回收率。总的来说,鉴于生产技术、市场需求等不确定因素,再生材料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值得怀疑。
Palmer等的研究进一步表明,就同时鼓励源头节约与循环回收而言,回收补贴确实是效率最低的选择。[15]因此,Palmer等建议结合使用回收补贴和消费税,这样就能同时鼓励源头节约和循环回收。在这之前,Dinan(1993)也提出了相似的建议。回收补贴和消费税的相结合实际上就是押金返还制度(deposit refund system,DRS)。
四、综合政策:预收处理费用和押金返还制度
预收处理费用(advance disposal fees,ADF)是在销售产品时根据产品的最终处理成本收取费用。预收处理费用实际上就相当于征收产品消费税。Chakrabarti和Sarkhel(2003)认为,预收处理费用的经济学原理在于,在进行产品交易时,未来处理废旧产品及包装废弃物的外部性并未反映在价格中。因此,预先收取处理费用能适当提高产品价格,以真实反映社会成本,最终抑制产品消费和垃圾产生。Ackerman(1997)介绍了美国佛罗里达州预收处理费用政策的成功实践。佛罗里达州实施该项政策的第一年就产生了4500万美元的收益,并且促使企业改用可回收包装物。不过,Ackerman认为,预收处理费用的成功应归因于其隐含的系统思想,因为任何达到回收率标准的产品免征处理费用,能增加它们的市场势力。事实上,预收处理费用就相当于对这些产品贴上了环保标签,从而会产生广告效应(Chakrabarti和Sarkhel,2003)。
对预收处理费用的一个主要质疑在于,在固体废弃物规制政策中,产品消费税是一种“钝”(blunt)政策工具,因为它不能区别“抛扔”和“不抛扔”垃圾的社会成本差异。[16]Zoboli认为,产品消费税虽然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有抑制消费的作用,但是它对于减少垃圾的作用不大。因为,消费者购买时已经预先支付了处理费用,他们会丧失消费后循环回收的积极性。[17]Calcott和Walls的研究则表明,预收处理费用仅仅对不可回收产品是一种最优政策;而对于可回收产品,由于预收处理费用不鼓励回收利用,因此仅仅采用预收处理费用法比较低效。[18]对此,多数学者倡导实行押金返还制度。
押金返还制度是一个双层系统。为了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押金等于处理相应垃圾的社会边际成本,返还金额等于垃圾的边际成本与回收边际成本之差。如果回收的边际成本为零,返还额就等于押金(Kinnaman和Fullerton,1999;Chakrabarti和Sarkhel,2003)。大多数研究表明,在存在垃圾非法处理(如非法倾倒)的情况下,如果对非法处理行为无法征收庇古税(这在垃圾单位定价中是一种常态而不是例外),那么押金返还制度是最优的选择(Dinan,1993;Palmer和Walls,1994;Fullerton和Kinnaman,1995;Sigman,1995;Palmer等,1997)。多数学者认为,押金返还制度在效果上类似于直接对废弃物处理收费(对垃圾外部性进行直接矫正):在收回废旧产品时偿付押金,如果废旧产品被扔弃,就只能由消费者承担费用。这样,押金返还制度能够确保采用成本最低的办法来减少废弃物的处理量,无论是从源头上还是通过循环利用的途径来减少废弃物。[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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