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垃圾流节点生活垃圾采样与分析应根据该类节点特性、设施的工艺要求、测定项目的类别确定采样周期和频率。
4.3最小采样量
根据生活垃圾最大粒径及分类情况,选取的最小采样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生活垃圾最小采样量

4.4采样
4.4.1采样的基本要求
a)应结合现场环境条件选择不同的采样方法;
b)采样应避免在大风、雨、雪等异常天气条件下进行;
c)在同一区域有多点采样点时,宜尽可能同时进行;
d)采样的全过程应详细记录;
e)采样应注意现场安全。
4.4.2设备和工具
采样的设备和工具见表6。
表6主要采样设备和工具

4.4.3采样方法
对呈堆体状态的生活垃圾应根据其体积选择下述方法采样。对非堆体状态的生活垃圾(桶、箱或车内生活垃圾),应先将生活垃圾转化成堆体后再选择下述方法采样。对坑(槽)内生活垃圾(焚烧厂贮料坑和堆肥厂发酵槽等)可参照下述方法d)采样。
a)四分法
将生活垃圾堆搅拌均匀后堆成圆形或方形,按图1所示,将其十字四等分,然后,随机舍弃其中对角的两份,余下部分重复进行前述铺平并分为四等分,舍弃一半,直至达到表5所规定的采样量。

图1四分法采样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