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水
厂内生活用水,锅炉除盐水系统水源来自城市供水管网;设备冷却及蒸汽冷却补充水、烟气净化用水、石灰制备、绿化等来自楠溪江;冲洗水、出渣水等来自冷却塔排污水。
(2)排水
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及化水间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冷却水系统,不外排,冷却系统排水(清下水)排入附近水体。
项目水平衡情况见下图。
2.7飞灰固化
本工程采用水泥固化的方法处理飞灰,飞灰固化工艺如下:
2.8生产组织和定员
根据工程可研,项目定员64人,等效运行时间按24h/d考虑,全年为8000h。
2.9工程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三废排放源强汇总见表4。
表4 该工程污染物排放分析一览表
污染物 排放量 备注
废气
t/a SO2 66.0 半干法加布袋除尘,脱硫率90%,除尘率99.6%(烟尘排放浓度<50mg/m3);HCl去除率95%(HCl排放浓度<20mg/m3),二噁英去除率98.75%。
烟尘 31.04
NOx 136.64
HCl 12.4
二噁英 6.213×10-8
CO 93.12
NH3 3.256 全封闭、负压抽风捕集率90%
H2S 0.0757
粉尘 3.63 进行洒水、收尘器抑尘
废水t/a 废水量 0 不含清净下水,近期生产和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冷却补充水,不外排,远期进管,由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瓯江
CODcr 0
NH3-N 0
噪声
dB 高噪设备运行噪声 82~98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
固废
t/a 垃圾焚烧飞灰 8421 属危险固废,经固化达标后安全填埋
垃圾焚烧炉渣 35445 综合利用
污泥 1550 厂内焚烧
生活垃圾 25 收集后厂内焚烧
注:固废数值为产生量。
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
3.1环境质量现状
常规污染物:根据项目拟建地附近自动空气站2008年1~8月的常规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的日均值数据可以看出,项目常规污染物SO2 、NO2日均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二级标准;PM10的日均值有较多超标现象,部分日期未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限值。根据对区域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各测点NO2、SO2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二级标准的小时平均值,TSP、NO2、SO2、PM10日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拟建地常规大气环境质量尚好。
特殊污染物:对特殊污染物二噁英的监测结果可知,测点成人呼吸摄入二噁英占其允许值的2.74%,满足标准限值要求;对铅、汞的监测结果可知日均值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对氯化氢、氨、硫化氢小时浓度监测可知其小时均值浓度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说明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尚可。
3.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由等标排放量计算和排序结果,结合垃圾成分和地区环境要求,选择PM10、NOX、HCl、SO2、Pb、Hg和二噁英作为预测评价因子。预测结果如下:
(1)地面小时最大浓度
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SO2、NO2、HCl对环境空气的贡献值均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且对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所占相应标准的份额相对较小,叠加背景浓度后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2)地面日平均浓度
预测结果显示,SO2、NO2、PM10、HCl、Hg、Pb地面日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均在允许范围之内,但所占份额不小,尤以NO2贡献值所占份额较大,由预测图可知各污染物的地面日均最大浓度值均出现在拟建地周边海拔较高的山区,据调查该山区中没有敏感点存在,故本项目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有限。
(3)地面年平均浓度
预测结果显示,地面SO2、NO2、PM10、二噁英年平均浓度贡献值所占份额较小,对环境的影响有限。
(4)关心点浓度叠加分析
结果显示,本项目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对各关心影响点的贡献值较小,叠加背景值后仍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各关心点SO2、NO2、HCl小时浓度对各关心影响点的贡献值较小,叠加背景值后仍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各关心点SO2、NO2、PM10、二噁英年平均预测浓度对各关心影响点的贡献值较小,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3.3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根据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卫生防护距离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具体见9.7节),确定该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确定为400m(距离垃圾池及烟气处理间等主要生产设备),具体见附图。
据调查,项目厂界500米范围内没有敏感点,故本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可以得到保证,建议当地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新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的建设。永嘉县规划建设局承诺对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不再新建民宅等敏感建筑,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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