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4日新华社授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中明确强调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加快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各类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2005年11月,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管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重要意义,重点抓好规范市场准入、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成本监管等有关工作,同时要求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监管机构,依法实施监管。
四、BOT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及咨询遵循的主要政策法规
●《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法》;
●《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1)这是我国在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第一个明确和系统地提出产业化发展的文件,对各省市的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并奠定了相关产业改革的政策基础和指引方向。
(2)该意见明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
☆规定了项目资本金要求,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承担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特许经营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质,拥有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其注册资本不低于承包设施年运行总成本的50%,特许承包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特许经营期或承包运营期满后重新进行招标;
☆政府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企业以及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配套政策扶持包括: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生产用电按优惠用电价格执行;
☆对新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
☆社会投资的污水垃圾项目,参照同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标准,设定投资回报参考标准等。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指导政府方进行特许经营项目前期工作
●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与《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管意见》:特许经营范围;招标方式确定投资者;特许经营的授权主体;特许经营年限;中标人公示等
五、BOT特许经营项目招标的一般程序
BOT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
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项目中标人(投资者,即项目公司股东),并由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其运作主要程序如下:
●政府方完成项目招标的基础条件,如没有完成,咨询机构进入后指导政府完成:规划选址、国土审批(或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地质初勘等
●政府方选择、确定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签署招标代理及咨询合同)
●咨询机构研究确定项目招标边界条件,编制咨询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特许经营协议等文件),政府方审核咨询文件
●咨询机构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投标申请人编制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报名)文件
●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协议、合同商务谈判
●正式确定中标人,签署中标合同
●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注入注册资本(项目资本金),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项目公司向政府(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进行项目核准
●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六、梅湖水质净化中心TOT/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标案例
1.项目概况和招标条件
已建成一期工程10万吨/日以TOT方式,与新建二期工程10万吨/日以BOT方式捆绑招标;一期工程收购价(TOT)18000万元一次性交纳,二期工程投资约130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30%;另向政府交纳污水排水管道建设资金2500万元;特许经营期22年。
2.招标过程
●2004年12月,惠州市环保局委托我司为咨询和招标代理机构
●2004年12月~2005年1月,进行项目前期工作研究和边界条件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惠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为招标交易平台
●2005年1月20日,规定媒体发出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3月,完成资格预审。共19家申请人报名,选择12家为正式投标人
●4月11日,发出招标文件
●6月6日,5家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评审法),推荐前三名3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20天
●6月15日~19日,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实地考察
●7月5日~8日,政府方与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特许经营协议合同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7月15日,签署中标合同
●8月,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注入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提交18000万元一期工程TOT收购款
●8月底,项目申请报告得到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
●同年9月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2006年11月,二期工程建成投产,建设期约11个月(从项目开工日计)
BOT招标和咨询过程约10个月;从前期咨询到建成投产不到两年。
3.招标咨询特点
●法律结构严谨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充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