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统一行动整治白色污染,采用可降解塑料和其他清洁材料替代一次性泡沫餐饮具、塑料袋和其它塑料包装物;坚持“源头控制、回收利用、逐步禁止、鼓励替代”原则;本着“谁生产、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利用经济杠杆来运作、控制。
3、大力提高收运系统的机械化水平
生活垃圾的清运,主要采用下列三种模式,即:垃圾容器间收集和上门收集或自投+压缩收集站。继续完善和建设农村全面建立生活垃圾收集系统,采用上门收集、自倒垃圾箱集中收集,垃圾收集后进入小型垃圾压缩收集站或垃圾中转站。
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程度,提高环卫作业效率,减轻劳动强度,实行道路清扫机械化,垃圾运输压缩化;垃圾运输实行密闭化,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
粪便污水以纳入城市污水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为主;在粪便污水未能纳管的地区,化粪池收集的粪渣由吸粪车收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餐厨垃圾采用专门车辆和容器,上门收集;大件垃圾采取定时、定点和电话预约相结合的收集方式。
规划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收集。松江新城及各镇普通工业垃圾由产生单位收运或委托清运公司负责收运,收运系统必须适应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的需要。
4、努力实现固体废弃物处置无害化
采用资源回收、堆肥、卫生填埋、生化处理、焚烧等多种方式解决生活垃圾的出路问题。
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2005年前全面取缔农村简易生活垃圾堆场的要求,努力实现2010年原生垃圾“零填埋”的要求。
处置场规划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强调相对集中、合理分布。
5、积极推进环卫导入市场化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镇的管理体制,实行政企、政事、事企、管理与作业的分离,理顺区和街道、镇的管理关系,强化宏观调控,同时转变管理职能,由办环卫转向管环卫,逐步改变以行政分配作业任务的方式,建立适合市场经济要求、依法行政的管理监督机制。
(二)环卫建设
1、环卫工程设施建设
(1)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建设:根据《上海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发展规划》中郊区以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技术为主的要求,在十一•五规划期内新建一座日处理1000吨的垃圾综合处置厂,形成回收利用、综合处置等合理配置的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处置场占地约200亩。
(2)建筑垃圾中转场建设:建设覆盖全区的建筑垃圾网上申报系统,统一、快速调度全区的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并与市网络联网。辟建一座建筑垃圾储运中转场,占地约40亩。
(3)大件垃圾转运场建设:在建筑垃圾中转场附近辟建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占地15亩。同时也作为电子垃圾转运场所,电子垃圾处置并入全市处置系统。
(4)大型垃圾中转站建设:全区生活垃圾将形成集中统一的处理模式,故在运输距离大于15公里的地区须配建生活垃圾中转站,拟在浦南地区泖港镇新建一座,其他地区视处置厂位置而定,每座中转站占地5亩左右。
(5)环卫职工道班房建设:根据《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结合松江区的实际情况,在十一•五规划期内,拟做以下规划:
① 每个乡镇设置一座环卫管理机构,附设职工作业道班房,环卫停车场,每座占地5亩左右。
② 城区建造的职工道班房同时配建公共垃圾收集站,近期需要实施的有(见附图):菜花泾道班房新建、向阳中转站搬迁、玉树路以西地块内道班房新建、新城西侧地块内道班房新建、新城区东北侧地块内道班房建设,每座用地3-5亩。
(6)水上环卫码头建设:近期在油墩港、文翔路交界处新建环卫水上作业码头,规划泊位30个,占地面积约8亩。各乡镇视实际情况确定建设期和建设规模(可与环卫道班房配建)。
2、环卫公共设施建设
(1)公共厕所
根据《上海市城镇公共厕所规划设计标准》规定,结合松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设
置标准:
① 新城按照道路设置公厕,商业文化大街每500m左右设置一座,其他道路每
800m左右设置一座;
② 在城镇居民的地方要据镇区面积设置公厕,平均3—4座/平方公里;
③ 城镇新建居民小区,每1500户应设置一座;
④ 大型公共绿地、广场每隔500m-800左右设置一座;
⑤ 在农村,近期根据松江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自然村落设置公厕,约每1000人左右设置一座;村与村之间距离大于500m的,均应设置;村内无外来人口可不单独设置。中远期,人口居住集中后可按2000人左右设置一座。
新城和镇区独立式公厕建筑面积50-80㎡/座,占地面积170㎡/座;居民新村、公共绿地、广场公厕建筑面积30-50㎡/座,占地面积120㎡/座;农村公厕建筑面积20-30㎡/座,占地面积50㎡/座。在城镇化地区公厕新建以一类标准为主,农村地区新建公厕达到三类以上。
(2)垃圾房
为贯彻“三化”要求,新城及各镇区在居住小区设置与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密闭式、压缩式为主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等设施;农村设置普通型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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