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积极推进环卫导入市场化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镇的管理体制,实行政企、政事、事企、管理与作业的分离,理顺区和街道、镇的管理关系,强化宏观调控,同时转变管理职能,由办环卫转向管环卫,逐步改变以行政分配作业任务的方式,建立适合市场经济要求、依法行政的管理监督机制。
(二)环卫建设
1、环卫工程设施建设
(1)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建设:根据《上海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发展规划》中郊区以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技术为主的要求,在十一•五规划期内新建一座日处理1000吨的垃圾综合处置厂,形成回收利用、综合处置等合理配置的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处置场占地约200亩。
(2)建筑垃圾中转场建设:建设覆盖全区的建筑垃圾网上申报系统,统一、快速调度全区的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并与市网络联网。辟建一座建筑垃圾储运中转场,占地约40亩。
(3)大件垃圾转运场建设:在建筑垃圾中转场附近辟建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占地15亩。同时也作为电子垃圾转运场所,电子垃圾处置并入全市处置系统。
(4)大型垃圾中转站建设:全区生活垃圾将形成集中统一的处理模式,故在运输距离大于15公里的地区须配建生活垃圾中转站,拟在浦南地区泖港镇新建一座,其他地区视处置厂位置而定,每座中转站占地5亩左右。
(5)环卫职工道班房建设:根据《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结合松江区的实际情况,在十一•五规划期内,拟做以下规划:
① 每个乡镇设置一座环卫管理机构,附设职工作业道班房,环卫停车场,每座占地5亩左右。
② 城区建造的职工道班房同时配建公共垃圾收集站,近期需要实施的有:菜花泾道班房新建、向阳中转站搬迁、玉树路以西地块内道班房新建、新城西侧地块内道班房新建、新城区东北侧地块内道班房建设,每座用地3-5亩。 (6)水上环卫码头建设:近期在油墩港、文翔路交界处新建环卫水上作业码头,规划泊位30个,占地面积约8亩。各乡镇视实际情况确定建设期和建设规模(可与环卫道班房配建)。
2、环卫公共设施建设
(1)公共厕所
根据《上海市城镇公共厕所规划设计标准》规定,结合松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设
置标准:
① 新城按照道路设置公厕,商业文化大街每500m左右设置一座,其他道路每800m左右设置一座;
② 在城镇居民的地方要据镇区面积设置公厕,平均3—4座/平方公里;城镇新建居民小区,每1500户应设置一座;
③ 大型公共绿地、广场每隔500m-800左右设置一座;
④ 在农村,近期根据松江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自然村落设置公厕,约每1000人左右设置一座;村与村之间距离大于500m的,均应设置;村内无外来人口可不单独设置。中远期,人口居住集中后可按2000人左右设置一座。
新城和镇区独立式公厕建筑面积50-80㎡/座,占地面积170㎡/座;居民新村、公共绿地、广场公厕建筑面积30-50㎡/座,占地面积120㎡/座;农村公厕建筑面积20-30㎡/座,占地面积50㎡/座。在城镇化地区公厕新建以一类标准为主,农村地区新建公厕达到三类以上。
(2)垃圾房
为贯彻“三化”要求,新城及各镇区在居住小区设置与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密闭式、压缩式为主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等设施;农村设置普通型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
① 新城、镇区各居民小区均应建立独立的生活垃圾收集站;1200户以上居住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站配置压缩功能;
② 社区和农村根据居民居住的集中程度,约每1000人左右设置一座生活垃圾收集站;
③ 各区域应设置公共生活垃圾收集站,用以收集道路垃圾、商业垃圾及其他无主垃圾。新城每4平方公里设置1座;其余各镇每镇设置2座。
新城、镇区生活垃圾收集站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座;社区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站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座;新城公共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积400㎡/座,其余各镇公共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积100㎡/座。
(3)车辆清洗站设置
在主要对外交通道路进城处应设置车辆清洗站,用地面积宜1000~3000㎡。在已建成的城区内设置的车辆清洗站,其选址须避开交通拥挤路段和交叉口,服务半径一般为0.9~1.2km,占地面积400㎡左右。
为了节约用地,可考虑与城市加油站、加汽站及停车场等合并设置。至规划期末,设置进城清洗站4座、城区清洗站15座。
3、运输设施设备
为贯彻经济合理的要求,根据新城及各镇至最终处置厂的距离,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直运或中转运输方式,并配置与之相匹配的大中型密封车进行运输。
① 采用直运方式时:配置5—8t运输车;
② 采用中转运输方式时:
后端配置8—15t大中型转运车;
前端收集点至中转站距离在8 km以内的,配置3t收集车运输;
前端收集点至中转站距离大于8km的,配置5t收集车运输。
4、粪便处理
城区粪便收集设施随着污水管道的改造,逐步取消化粪池,至规划末期公共厕所纳管率达到90%以上;
城镇地区公厕粪便纳管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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