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管理能力指标
(25)县城以上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
(26)建成县级以上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27)建成县(市)之间流域交界断面自动监测网络。
(28)建立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29)初步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30)建成市与省、市与县(市)之间的信息网络和应急响应系统。
三 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
1.优化产业结构
要根据国家、浙江省产业政策和绍兴市产业导向目录要求,按照“优化一产、提升二产、做大三产”的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走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第三产业现代化的发展之路。
以农业产业化为核心,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构筑“一心二层三带四区”的农业空间布局。
走新型工业集约化道路,以杭州湾绍兴产业带为重点,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现代纺织、精细化工、机械装备、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食品加工、汽车零部件、金属加工等十大产业工程重大项目为载体,基本建成“一大中心、二大基地、十大主产区”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来抓,引导服务业向产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2.调整产业布局
按照优化产业结构的要求,积极调整绍兴市的产业布局。依托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环境容量,构筑三大产业带:以纺织、精细化工、都市农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沿杭州湾产业带,以环保设备、铜加工、服装服饰、出口农业、旅游服务业为主的沿杭金衢高速公路产业带,以生物医药、汽车配件、纺织轴承、领带服饰、加工农业、商贸旅游服务业为主的沿曹娥江产业带。
重点开发区域包括袍江工业区、绍兴市生态产业园区、绍兴县滨海工业区、上虞新区、诸暨经济开发区、嵊州经济开发区、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十二个全市重点开发区,重点开发绍兴县滨海工业区、上虞新区为主的沿杭州湾产业带,促进绍兴杭州湾区域经济在长三角的快速发展。限制开发区域主要包括森林覆盖区、新昌江等江河上游地区、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等沿江沿海滩涂湿地生态系统、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等。禁止开发区域主要是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汤浦水库等水源保护区、五泄等风景名胜区、绍兴古城、安昌等历史文化保护区等。
重点要抓好新昌医药化工企业的布局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并按要求实施企业搬迁计划,优化城关镇功能布局,从根本上解决新昌县城局部地区阵发性恶臭污染。京新药业原料药厂区在2006年底之前整体搬迁,新和成工业园在2007年之前完成整体搬迁,新昌制药厂和新和成老厂在2007年前完成产品结构调整,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线。在嵊新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应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医药化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扩建,对未经审批的污染企业应予以取缔,对现有的医药化工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清理,对重污染产品提出整改建议。
(二)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市建设
1.发展循环经济
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和环保产业,加快形成生态产业体系,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全面实施循环经济“850”工程,推进垃圾发电、印染中水回用、生态循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节能节电技改项目等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工程。切实提高纺织、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率。根据绍兴市块状经济、企业集群的特点和生态环境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改造,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每年重点抓好50家循环示范企业,推广普及30项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生态化园区和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建设。
2.推进清洁生产
逐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积极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认证和绿色企业的创建,全市100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到30%。
3.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城市品位。绍兴市要确保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定期复检,诸暨市力争在2006年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4.推进生态市建设
以创建生态县(市)、生态工业园区为载体,推进全市“十个一批”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推动绍兴市生态市建设。到2010年绍兴市创建成国家级生态市。绍兴县、诸暨市2007年前率先建成生态县(市)。全市60%以上的乡镇创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其余乡镇均创建成市级生态乡镇。条件成熟的乡镇要积极创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继续开展创建环境友好企业、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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