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设以大中型汽车维修厂、拆解厂为主的废旧轮胎回收网点
根据全市现有大中型汽车维修厂和汽车拆解厂现状,可设立60个左右的废旧轮胎回收站点;各回收站点回收的轮胎送往集散市场,形成有效的回收渠道。轮胎修补翻新企业作为服务性单位,可与大型物流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结成联盟,直接从这些轮胎大户收购旧轮胎,以减少流通环节、减少成本和提高效率。
3.建设管理规范的分拣中心
以专业化分拣中心代替摊群集散市场为主运作模式,对现有集散市场和分拣中心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再造回收体系。分拣中心必须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规定,符合行业特点的布局要求。其建设位置原则在城市五环路以外,必须远离水源保护区,避免环境污染、扰民、社会安全等问题。
(二)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降低最终处置量
继续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推行垃圾的综合利用,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2010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0%,资源化率达到30%;各类无序垃圾场得到治理,设施能力满足需求,工艺比例科学合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区达到99%,郊区达到80%;城区和新城地区粪便集中处理率达到98%。基本完成环卫管理机制由行政管理向法制化管理的转换,初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1.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
根据分类收集示范街道、小区的经验,继续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出台垃圾分类品种指导目录,完善社区分类收集设施,引导居民按不同垃圾处理方式进行垃圾分类;在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纸张及办公耗材的分类回收;完善运输网络建设,实现分类运输;加快推进远郊区县垃圾集中分选设施建设,提高分选率,2010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0%。
“十一五”期间,在大屯、通州、大兴、房山、平谷、昌平等处规划新建垃圾转运站7座,新增垃圾转运能力4860吨/日。
2.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改变现行以卫生填埋为主、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的单一处理方式,积极推行焚烧发电、生化堆肥等垃圾综合处理模式,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十一五”期间,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7座。一是要满足生活垃圾产生量、处理能力、垃圾成分和环保标准提高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无害化处理率。二是要调整工艺技术比例,减少混合垃圾直接填埋量,加快建设高标准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三是继续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处理,减少污染。
到2010年,全市共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3座,转运站12座,具有每日接受1.65万吨原生垃圾、1200吨餐厨垃圾的能力。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卫生填埋的处理工艺比例达到4∶3∶3,基本实现垃圾处理技术的战略性调整。
(三)提高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水平
根据北京市社会、经济、人口及产业结构的增长和变化状况,预测2010年北京市将产生危险废物32.8万吨,包括医疗废物2.3万吨,其他危险废物30.5万吨。其中约12.5万吨(38%)需由企业自行处理处置,其余的20.3万吨(62%)需集中处理、处置。
危险废物采用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医疗废物进行专门的集中处置,除医疗废物外的所有其他危险废物通过集中处理设施、企业自有的处理设施和部分独立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进行处理。
1.医疗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在本市东部和南部建设2座处理能力均为30吨/天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负责处置除密云、怀柔、延庆、平谷四个远郊区县外,全市14个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处理设施200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10年达到满负荷运转。密云、怀柔、延庆、平谷四区县可以各自建立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理能力以能够满足城镇以及周边地区的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要求为准。
2.提高其它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水平
在市区西南部新建北京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到2010年,处理处置能力达到8.5万吨/年,其中焚烧能力1万吨/年,填埋能力1.3万吨/年,物理化学处理能力1.5万吨/年,废物综合利用能力4.7万吨/年。改造位于市区北部的红树林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处理设施,提高处置技术水平,强化污染防治措施。2010年全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7万吨/年。
3.提高其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根据危险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原则,应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全市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种类多,布局分散,利用工艺多样,因此,除建设集中处置中心外,还应在全市建设部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利用能力应达到6.9万吨/年。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的数量不宜过多,综合利用设施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在充分保证环境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危险废物的资源化。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