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制订和出台《北京市垃圾分类品种指导目录》、《北京市废纸回收分类标准》、《北京市废旧塑料回收分类等级标准》、《北京市旧家电再商品化标准》等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再利用品标识等,通过技术标准的制订和执行,规范和指导固体废物的回收和加工利用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科技创新,构建技术支撑体系
技术革新与进步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支撑条件。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进步。重点要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努力突破技术瓶颈,大力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重点支持一批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
鼓励大学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强与国外科研机构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合作,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的科技资源,突出自主创新,重点研究开发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居民大件耐用消费品的更新换代和回收利用技术,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技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等。
(三)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
1.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引导作用
研究提出有效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对于再生资源加工企业给予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收费制度,探索生产者责任制。调整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出台激励政策,从而形成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良好政策环境。
2.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十一五”期间,要加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监督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察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运用市场经济机制,对固体废物回收与综合利用的现有企业进行整合、规范,提高企业的规模和管理水平,防止废弃物回收与拆解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3.加大投资力度,促进快速发展
北京市“十一五”期间在制定产业发展和投资计划时,要加大对固体废物回收与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政府通过给予直接投资或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扶持符合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要求的产业、技术开发和示范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和产业长期发展的引导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促进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积极的金融支持。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协同合作
1.推进信息化管理,支持中介服务
强化信息服务,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发挥国内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收集和发布、技术和市场信息交流、管理和监督、提供知识和进行宣传教育的作用,实现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科学和高效的管理。
充分调动行业协会、清洁生产中心、科研单位等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推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中的作用。通过支持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壮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局面。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化的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科普教育,加大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使公众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自觉利用再生产品。形成全民参与、人人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重视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将再生资源利用的有关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教材,使学生牢固树立资源节约和回收理念,并成为开展资源回收的志愿工作者;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视,并成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表率;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广泛传播,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
重视和发挥各类绿色环保组织在宣传教育、参与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这类组织开展形势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的程度。
3.加强多方合作,鼓励企业投资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推动企业成为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及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发展机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投资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通过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和示范项目的引导作用,逐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
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熟技术与成功经验,鼓励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及有关部门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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