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2015-07-08 环卫科技网 作者:小叶 A+  A-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保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各区和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市容和环境卫生举报、投诉平台,24小时受理市民对市容和环境卫生问题的举报、投诉,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5年8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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