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先进环卫经验 推进深圳垃圾分类

2011-06-08 深圳市城管局 作者:叶果 刘水元 罗向东等 A+  A-

4、转变垃圾收集方式。对参加垃圾分类收集的街区,环卫部门向每户居民发放一红一绿两只分类标志桶,居民住户凭标志桶按规定投放分类垃圾,环卫工人凭标志桶收集垃圾;单位、学校、农贸市场按规定自备垃圾分类容器。未实施分类前,居民住户产生的垃圾由居民等垃圾收集车路过时自行倾倒。实施分类后,各居民住户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按规定分类好的垃圾放在自家门口,由环卫工人用脚踏三轮车上门逐户收集。收集方式转变,方便居民投放垃圾,促进了居民自觉配合分类。
5、坚持不懈,强力推进。横县实施垃圾分类10多年了,县环卫处始终保持坚韧不拨的工作劲头,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受委屈、不怕被误解,勇于迎难而上,敢干碰硬,克服了居民住户对垃圾分类认知不足、相关政策法规不配套、资金短缺等困难,持续推进,做了大量细致而扎实的工作。
县环卫处抽调一批熟悉垃圾分类工作,又善于做群众的工作人员成立督导组。督导组每天上路巡,登门入户检查各居民住户的垃圾分类情况,对于分类不正确的,当场指正并示范指导;遇到不在家的住户,则将《纠正分类通知书》张贴在门口,或次日登门指导,并建立住户管理档案。对于机关企事单位、农贸市场、学校、小区等,要求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前期督导组上门配合指导,后期自行监管。督导组还负责收集居民的反馈意见,提出调整服务方式,及时解决分类收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适量运用奖惩措施。县环卫处定期总结居民垃圾分类情况,对分类较好的住户和单位给予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住户或单位,经多次指出更正仍不改的,暂停上门收集,如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就曾因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被县环卫处拒绝收运垃圾,满院了都是垃圾,最终不得不登门致歉,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对乱丢乱倒垃圾的采取蹲点守候,一经发现,按环卫法规予以重罚。
(三)横县垃圾分类收集的成效
在“两街”分类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按先易后难,从县城四周包围县城中心的原则,逐步推广到学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品住宅小区,历时十年,至2010年6月止,横县垃圾分类收集已推广到10000家居民住户,100多个机关单位小区,80多家宾馆酒楼,13所中小学校,3家农贸市场,服务范围占横州镇70%以上,分类正确率达90%以上。通过生活分类收集,促进了可再生利用垃圾的资源回收,也方便了养猪户对厨余垃圾的收集,横州镇垃圾清运量由2000年初的90吨/日降为65吨/日,堆肥约为28吨/日,填埋处理约为37吨/日,2010年生活垃圾实际填埋处理量仅为2000年的40%左右。日本名古屋女子大学八田耕吉教授考察横县垃圾分类时称之为“中国小城市垃圾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典范。”
(四)评价
横县属经济欠发达区域,环卫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环卫设施匮乏简陋,环卫设备陈旧落后,至今仍用拖拉机运输垃圾,靠人力三轮车收集垃圾,主次干道两旁设置的果皮箱残缺不全、数量不足。但横县率先尝试了垃圾分类工作,10多年坚持不懈地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难能可贵。主要经验有: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前期宣传培训到位,居民对垃圾分类认知度高。三是机关单位、学校带头,发挥示范效用。四是环卫部门坚持不懈,不怕困难,强力推进。欠缺之处有:横县城区的垃圾分类收集率在2006年已达到70%,此后,垃圾分类收集的覆盖面几乎停滞不前,停留在巩固阶段。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不合理。横县垃圾处理费按户收取,收费标准为每户5元/月,有30%的居民住户认为2口之家与6口之家产生的垃圾量肯定不同,一刀切的收费政策是懒政。同时提出垃圾分类的家庭与垃圾不分类的家庭同样缴费,花时间、精力搞垃圾分类只方便了政府,老百姓没得到实惠,没有多赢局面。二是缺乏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对于不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住民和偷排乱扔垃圾行为,县环卫部门只能采取劝导、警告,或者不上门收运的土办法,缺少相关法规保障和相应的执法力量。

台北的垃圾分类情况
台北市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同时也是一座非常干净的城市。上海世博会期间,台北馆以“资源全回收、垃圾零掩埋——迈向城市的永续”为主题,展示了台北市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的成果。
(一)台北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背景
台北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有一个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到“先分类,后处理”的转变历程。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台湾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垃圾成倍增长,台北市面临垃圾围城困境。1990年,台湾环保署制定了垃圾以“焚化为主,掩埋为辅”的处理方针,计划兴建大型垃圾焚化厂21座,将“一县市一焚化炉”作为解决垃圾问题的政策,政府强调“垃圾危机”,建造焚化厂势在必行。但焚化厂建设计划遭到设施周边居民和民间环保团体的抵制。2002年9月,一些反焚化炉团体及社区组织在台东成立了“台湾反焚化炉联盟”,共同发起“拒绝让焚化炉继续燃烧毒害我们的未来”联署,并获得122个民间团体的支持。2003年,环保署宣布2座焚化厂停建,并停止10个焚化厂的建设计划。2003年6月,迫于民间压力,环保署署长郝龙斌辞职。2005年,环保署解散负责筹建焚化炉的“兴建工程处”,“一县市一焚化炉”政策终止。最终政府逐渐吸纳了民间社会的诉求和理念,订定“零废弃政策”,将垃圾治理重心转为源头减量与回收再利用上。民间与政府达成了共识:不是更多的焚化厂,而是更少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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