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法规实施后,全市范围内将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我们想了解一下,会不会出现前面分好类了,后面又混装混运、混合处理的情况,主管部门如何避免“前分后混”问题?
黄爱民:谢谢您的提问。“前分后混”是每个市民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条例》不仅对市民分类投放作出规定,更对分类收运、处理作出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混装混运、混合处理的问题:
一是完善前端投放设施。指导、督促各区县加快推进物业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商业街区等分类投放设施的规范设置,在《条例》实施前达到全覆盖。
二是优化分类收运体系。增加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及接驳设备配置数量,优化完善收运线路,提升分类收运、中转能力。目前已配备了30辆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车,可回收物依托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其他垃圾利用现有垃圾收运体系,都能基本满足我市需要;现全市已配备1891辆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其中大型专用收运车辆123辆,小型驳运车辆1768辆),收运能力已超过750吨/日,能够满足示范区域的分类运输需要,但随着市民参与率提升、厨余垃圾分出量增加,我们下一步主要在提升厨余垃圾收运能力上下功夫。
三是提升末端处理能力。我们将因地制宜,结合济南实际,采取多元化的处理模式,提升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三万元的罚款;处理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十万元的罚款。届时,我们将要求所有作业车辆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垃圾分类标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投诉举报。也欢迎广大新闻媒体积极参与进来,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处理,绝不能让市民朋友文明、时尚的劳动成果付之东流,谢谢大家!
5、齐鲁晚报记者:《条例》正式实施以后,商务部门将如何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生活垃圾减量方面的相关规定?
济南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娟
张娟: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商务局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我市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了平均每天3000多吨。截止目前,我市通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有1600余家。《条例》出台后,我们将认真落实相关规定,继续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转型升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政策引导、培育龙头企业等措施,以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创建为契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以及产业园的建设,形成交售便捷、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高效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同时,我们将继续做好垃圾源头减量工作,一是通过组织活动、发布倡议等,在餐饮行业积极开展“绿色低耗、光盘行动”活动,减少餐厨垃圾。二是在评选“中国绿色饭店”过程,把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作为评选的一项重要标准,促进垃圾减量。
借助这个机会,再介绍一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流程相关工作。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进行登记注册或增加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范围时,按照注册流程填写有关事项内容,注册完毕后,还要登录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中,“国内贸易”项“绿色流通服务”项下的再生资源进行备案,第一次登录时,显示状态为“备案公示”,30天公示期后,就可以查看备案结果并打印备案证明。
商务局会一如既往的为广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餐饮住宿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做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贡献商务力量。
王若峰: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记者朋友们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