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王若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王若峰: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部署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期,我市制定出台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于2020年10月29日由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我们召开这场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对《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进行介绍和解读,并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何修冬,济南市教育局总督学宋豫,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爱民,济南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娟。
首先,有请何修冬副主任介绍有关情况。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何修冬
何修冬:
尊敬的媒体朋友们:
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支持!
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下面我就《条例》的基本情况,向大家进行介绍和解读。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条例》的制定背景和立法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生活垃圾产生量连续多年持续增长,从2013年164万吨增长至2019年的274万吨,累计增长67%,年均增长超过11%,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压力巨大,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成为我市当前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迫切需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缓解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我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今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垃圾分类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国务院对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提出明确要求。为此,通过地方立法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非常必要。
第二部分:立法原则
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坚持了三条原则:
一是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这一目标,建立全程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的管理体系,为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我们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人性化、科学化水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进行完善。同时,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至法规中,激发和保护居民实施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的原则。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各个环节的突出问题。在源头减量方面,重点从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实行全程减量;在垃圾收运方面,完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杜绝混合收运;在处置利用方面,优化处置工艺、拓宽利用途径,提高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构建规范完善、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