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服务保障
第五十一条 通过公园电子信息屏、多媒体触摸屏系统、门户网站、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等渠道向游客推送游园信息,信息内容可包括公园(景点)简介、游园须知、服务电话、乘车路线、电子导览图、活动预告、游客量信息、出行提示等。
第五十二条 主要出入口应公示开放时间、门票优惠政策、公园(景点)简介、游园须知、导览图、投诉电话等内容。
第五十三条 主要出入口、游客服务中心应设置便民服务点,配备便民服务设施(如轮椅、雨伞、药箱等),并确保正常使用。
第五十四条 加强对安保、门岗、保洁、养护等一线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监督管理,树牢服务意识,约束从业行为。对服务态度恶劣、服务效果差的,综合采取经济处罚、终止合同、信用惩戒等措施予以处理。
第五十五条 建立完善服务投诉化解反馈机制,在公园主要出入口、餐饮门店、广场等醒目位置公示公园服务投诉电话,并安排专人协调落实、解决反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第五十六条 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及激励保障机制,推进文明游园、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营造崇德向善、诚信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