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操作规定得清晰具体
一是分类标准清晰,《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与2019年12月实施的垃圾分类国家标准保持一致。此外,在“可回收物”中增加了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在“有害垃圾”中增加了家用化学品,这些规定使居民投放生活垃圾的种类更为完整;二是投放要求具体,规定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家庭厨余垃圾的,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即“拆袋投放”;废弃药品、药具等要对包装物予以毁形或者进行破坏性标记后投放;另外,针对废弃年花年桔、花卉绿植、绿化垃圾,主管部门将开展统一的收集、处理工作;三是实行“楼层撤桶”,要求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和分类投放督导员制度。其中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市民必须在指定的时间段投放家庭厨余垃圾,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立即密闭存放,并在十二小时内清运。
(二)制度安排体现了对分类工作的支撑
一是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为避免因土地供应不足造成设施落地难、建设难,《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土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
二是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将垃圾处理费与垃圾分类、减量的效果直接挂钩。
三是纳入物业合同管理。在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分类投放管理人职责的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和绿色物业管理评价体系。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家庭或者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是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从热心公益的志愿者中选聘社会监督员对分类工作进行监督。
六是参加活动抵扣罚款制度。《条例》规定,依照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没有严重情节且自愿参加市、区主管部门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七是大型群众性活动分类要求。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会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制定因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方案,做好分类投放的提示和指引,合理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且集中用餐的,鼓励采用可循环餐具。
(三)源头减量方面有抓手、有特色
一是设立垃圾减量日。在总结我市自2016年以来开展“光盘行动”、设立“光盘日”取得经验基础上,《条例》规定每年11月8日为我市的垃圾减量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市、区主管部门在垃圾减量日组织开展垃圾减量宣传教育,并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垃圾减量体验活动。
二是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不得采购和提供内部办公场所使用的一次性杯具;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旅馆业经营者不得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二、深圳垃圾分类工作的现状
作为全国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深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超大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
我市从社会宣传、公众教育、学校教育、现场督导等多个方面发力,努力培育市民养成垃圾分类良好习惯。2017年发布全国首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发放入户、张贴到栋。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旧衣回收等宣传,广泛传播垃圾分类减量理念。全市建成17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和区级科普教育馆,接待参观人数超过18万人次。在全市所有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定时定点督导,目前已有11155名督导员在全市10355个分类投放点进行常态化定时定点现场督导。
(二)加强分类投放与收运管理
目前,垃圾分类已全面覆盖我市的物业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大约40%的城中村已完成集中分类投放点设施设置。全市共有1074台各类分类收运车辆,实行专车专运、分类处理。全市日均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量3700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1.5%。
(三)建设分类配套处理设施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全市建成4座大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6个废旧家具拆解处理厂、9个废旧织物回收企业、18个果蔬垃圾处理点、22个绿化垃圾粉碎处理厂(点)等100余处分类处理设施,初步构建了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为前端分类提供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国46个重点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决战决胜之年。虽然深圳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国家和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些兄弟城市的经验证明,垃圾分类立法的实施,可以极大地推动全市的垃圾分类工作。接下来,我们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推动我市的垃圾分类工作驶入快车道。
一是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8月底前实现城中村垃圾分类全覆盖;严格落实住宅区的“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垃圾分类模式,重点督促、引导居民做好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巩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分类成效,通过低碳办公、践行“光盘行动”等形式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二是实施垃圾分类桶点的精细化管理。按照整洁大方、便利投放的基本原则优化分类投放设施,进一步压实各物业管理单位加强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确保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功能完好、摆放合理有序、标志清晰醒目、投放点环境干净整洁,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充分发动群众。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