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心打造世界著名花城品牌,“公园里的深圳”展现城市新样态
一是“公园城市”普惠民生幸福,一千余座公园万物并育,春色满园。深圳连续多年把公园建设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努力为市民提供更多共享绿色空间。5年来,全市共新建各类公园201个,建成了香蜜公园、人才公园、深圳湾休闲带等一大批高品质的公园,到2019年全市公园总数达1090个,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87%,市民出门500米可达社区公园,2公里可达城市综合公园,5公里可达自然公园,深圳成为名符其实的“公园里的城市”。同时,我们在公园高标准建设了各类儿童游乐、体育锻炼、轻餐饮、书吧等设施,满足市民多元需求。
二是“花园城市”开启花漾生活,十余万株观花乔木花繁四季,彩绘鹏城。为不断提升市民绿色福利,近年来,市、区、街三级联动,为城市增花增色、增绿添美,共建成60条花景大道、30个花卉特色园、220多个花漾街区、440多个街心花园、300多个花园路口,新增立体绿化100多万平方米,种植各类观花乔木13.8万株。“逛迎春花市、看公园花展、赏各路花景”成为深圳市民生活的日常。
三是“山海连城”彰显生态魅力,二千余公里绿道依山傍海,风景如画。山海资源是深圳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2018年深圳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了让市民更好地感悟自然之美,我们大力开展绿道和郊野径建设,将山林海岸串联成网,共建成绿道2448公里、绿道公共目的地382个,打造了福田梅林绿道、罗湖淘金山绿道、南山大沙河生态长廊、盐田滨海绿道、龙华环城绿道等一批精品绿道。目前,市委、市政府又启动了“一脊、一带、十八廊”(即一条山脊、一条海岸带、八条山廊和十条水廊)的山海连城计划,让城市与自然更融合、更亲密,让市民享受更亲自然、更健康的美好生活。
四是“公园文化”展示城市活力,三千余场文体活动精彩纷呈,令人陶醉。我们每年举办公园文化季,累计吸引6000多万人次参与,培育了莲花山草地音乐会、深圳湾草地音乐会、深圳森林音乐会等一批高品质公园文化品牌。2019年3月举办的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深圳花展,短短10天参观人数达72万人次,打造了一场具有国际水准的花事嘉年华。
五是“国际视野”提升城市品位,数千名国内外植物学者来深打卡,深度交流。2017年,深圳市成功举办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这也是大会首次走进发展中国家,全球6800名专家学者参会,创下大会历史之最。以此为契机,我们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在植物科学研究、园林绿化建设中吸引了一批国际知名机构、设计师参与,助力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
三、城中村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在即,1500余个城中村实现美丽蝶变
为切实提升城中村人居环境,实现“住有宜居”,2018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启动新一轮城中村综合治理,对未纳入更新改造的1547个城中村,全面实施视频门禁安装、消防站建设、燃气进村、雨污分流、用电安全、食品安全、弱电管线整治、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交通秩序十大综合治理。此次综合治理,规模之大、标准之高,前所未有。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城管牵头、部门参与、各区联动,不搞大拆大建、精细实施治理,城中村已经蝶变成安全、干净、有序、和谐的文明新村和幸福家园。
一是整旧改破除隐患,安全秩序迈上新台阶。共新建燃气管道1306公里,500个村完成燃气进村入户,新增正规煤气站323个,城中村居民全部用上“放心气”;新增视频门禁近10万套,实现楼栋全覆盖,城中村居住人员“进有登记,出有留痕”,治安形势大幅好转;新建小型消防站778座、消防栓1.9万个,配备专兼职消防员6700多名,新增电动车充电装置1.2万个,全面消除入户充电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二是清脏治乱扫盲区,干净整洁成为新常态。共清除卫生死角垃圾268.5万吨,完成1500多个集贸市场整治提升,拆除广告招牌5万余块,查处无证经营场所1300家。对各类架空管线实施下地上墙,对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新建弱电管道3000公里,彻底消除“蜘蛛网”和污水横流乱象。同时,设立城中村“环境长”制,实现市容环境巡查管理全覆盖。
三是增美添绿聚乡愁,宜居宜业实现新发展。新增绿化70万平方米,新种乔木2万余棵;刷新楼体立面445万平方米,铺设、整修路面838万平方米,城中村从地面到立面到空间焕然一新。突出一村一策、注重宜居宜业,打造了如光明甲子塘、福田区水围、大鹏较尾场等一批有记忆的街区、有故事的小镇、有产业的园区,为城中村发展注入新活力。
四是固本强基促和谐,共治共享开创新格局。我们将城中村综合治理与后续长效管理同步推进、同步谋划,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搭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村党支部—各类第三方管理机构的基层治理架构,推动“物业进村”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实现了城中村可持续、长效管理。
四、努力锻造一支规范文明的城管执法队伍,执法为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城管执法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一直是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创新城管执法模式,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让执法更有温度。
一是全国首创律师驻队模式,用法治思维畅通执法。全市74个街道执法队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并随队执法,发挥“普法员”“缓冲带”作用,规范执法行为,缓解执法矛盾,提高执法效率。这一模式获司法部、住建部联合发文在全国推广。
二是建立市容巡查勤务模式,实现市容环境动态管控。在全市范围内以街道为单位,划分518个片区,组建约1万名市容巡查员队伍,下沉社区开展24小时巡查,对市容环境问题及时劝告、制止和报告,实现在巡查中管理、在巡查中服务、在巡查中执法。
三是推进“三化四有”队建模式,“城管蓝”展现规范文明新形象。按照标准化、智慧化、规范化的要求,从执法队办公场所、车辆、标识到执法队员服装、执法行为、设备等进行全面规范统一,打造人有精神、事有规范、权有约束、责有担当的队伍形象。
四是建立智慧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构建高效的执法监督、指挥、调度体系。目前,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实现了对全市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精准监管,以及全市范围内各层级执法队伍的点对点、扁平化、可视化指挥和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
通过一系列的机制和模式创新,全市城管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市容环境整治和城市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2019年城管执法案件同比增加60%,暴力抗法事件同比下降45.7%,涌现好人好事100余起。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级城管执法部门每天约8000人投入一线抗疫,不惧风险、勇挑重担,充分展现了一支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站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新起点,深圳城市管理将坚持“先行示范”标准,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机遇,持续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努力打造超大型城市管理的“精彩样本”,为深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下面介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的有关情况: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6月23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7月3日由深圳市人大发布,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由深圳市人大主导和制定的法规,一直备受广大市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关注。下面,我就这部法规的有关情况作如下发布。
一、《条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条例》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全过程立法思路,共设八章,七十五条,对垃圾分类全过程的职责划分和工作要求作了细致周密的安排。
此次获通过的《条例》,既是落实国家、省对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回应社会对垃圾分类的关注,也是对我市历年来垃圾分类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固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