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陈元贵讲述,之后,鲁某峰带他们去了尾矿库现场,“当时已挖了两个大坑,估计挖走了十多万吨,我们就在坑里取了四大袋,约200公斤样品,邮回广东化验及试验。化验结果有价元素含量不错,回收率也比较高。”
为了慎重起见,陈元贵还拿着环保批文的复印件,到莱州市环保局核实。“工作人员看过后,明确说是环保局出具的批文。我们马上给鲁某峰打电话,表示收购这批 ‘中和渣’。”
“把尾矿尾渣中的有害元素提炼回收,避免了重金属再度污染。提取污染元素后的尾矿尾渣,全部用于生产新型建材原料。”陈业光说。
被村民举报污染环境
收购暂停后 堆放物被指检测出氰化物
陈元贵介绍,2014年2月19日,他们与鲁某峰正式谈“中和渣”收购事宜。定价每吨100元,每拉1万吨,结算一次。钱款通过中间人账户转给鲁某峰。褚某岩与天承矿业尾矿库负责人熟悉,其负责运输、租赁堆放场地,每吨30元。
“从2月23日至5月9日,共拉了2223车,合计122389吨。”陈元贵说,由于尾矿库水位上升,“中和渣”含水过重,他们停止了收购。堆放“中和渣”的场地,是褚某岩在驿道镇东香村租赁的地。
从尾矿库拉运“中和渣”现场
陈元贵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4年2月17日,江信公司与莱州市驿道镇仁德萤石加工厂(简称仁德加工厂)签订《选厂承包合同》,计划在此加工运来的“中和渣”。合同签订后,仁德加工厂先后在2014年5月、2016年8月、2016年11月和2017年9月向莱州市环保局呈报对加工厂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申请,但莱州市环保局一直没有给予正式答复。
红星新闻记者就此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进行采访核实。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未对此回应。
陈元贵说,由于上述原因,运来的尾矿渣一直堆放在驿道镇东香村。直到2017年8月,堆放的尾矿渣被村民举报污染环境。
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三十一批)》,上述“中和渣”堆放后,有村民举报,堆放物为黄金冶炼企业产生的氰化物渣,导致其土地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异味很大。
该文件的“调查核实情况”称,经执法组现场核查,2014年,江信公司租赁莱州市驿道镇东香村5户村民14.96亩土地,堆存约6万吨中和渣并苫盖封存至今。中和渣来自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司采取细菌氧化法提取黄金后产生的废渣,由天承矿业金城镇王家村北尾矿库运到此地。
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堆放物中含氰化物,检测样本氰化物含量为0.0184mg/L。地下水检测结果合格,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空气中存在异味。土壤中个别指标存在超标现象。
烟台市政府网站公布的“第三十一批”案件显示,堆放物中含氰化物。
“处理和整改情况”提到,堆存场未经环评验收,环保局于2017年8月18日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堆存场占用的14.96亩土地,未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属非法压占,2017年8月14日,莱州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整改。
“处理和整改情况”还称,因本次抽取废渣检查,样品中发现氰化物、砷元素,为妥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影响,江信公司已联系省环科院重新对运输后的此堆废物进行危废特性认定,并做出整体环评方案。后续将严格按照鉴定意见和细化整治方案进行整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