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德国建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垃圾处理管理体系,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政府对行政管辖区范围内及运至服务区范围内的垃圾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强化监管,鼓励先进的、有利于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市场机制贯穿于垃圾收运处理的全过程,公私合营的PPP模式运转良好。尽管不同城市有不同的运行机制,但都以垃圾收费作为基础,选择合格的私人企业服务商代替政府经营,私人企业服务商的服务需要满足公众、机构、工业和商业等的综合要求。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既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服务质量,体现出垃圾处理的公益性。
2.立法遵循循环经济理念
多年来,德国一直推动并实施循环经济理念,法规政策的制定具有超前性,取得了明显效果。
首要目标是避免垃圾产生,法律规定各种可能产生生活垃圾的生产者,都有义务防止或降低垃圾产生量,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自己产生的垃圾,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污染行为都将受到巨额罚款;在此基础上,法律规定首先进行物质(包括能源)的回收利用;剩余垃圾的处理,要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方法,在处理过程中处理产物都不能对环境产生污染。法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经历一些困难,但事实证明这些都是发展中的问题,不能因为配套设施跟不上而采取消极的政策。
3.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德国成熟的分类体系与各级政府采取的法律制约、政策导向和经济刺激等手段密不可分,一是合理的垃圾收费政策,可回收垃圾不收费,剩余垃圾按量收费;二是抵押金制度;三是企业化的垃圾回收宣传教育;四是巨额的惩罚机制。完善的法规和良好的民众环保意识促进了德国生活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为德国在全球垃圾处理领域的领先地位奠定了基础。目前90%的德国家庭参与分类收集,家庭的分类工作是对系统的重大贡献,如果在家庭没有进行预分类,到了分拣厂就很难进行高效率的分选,回收和再利用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4.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德国现行的垃圾处理技术政策,已经从单一的无害化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转变:
①进一步完善分类收集系统,确保将生活垃圾在源头有效分类,从而保证垃圾回收利用的效果;
②开发先进的机械生物处理技术,对混合生活垃圾进行合理分选,以提高垃圾资源利用的效果;
③对焚烧技术进一步优化,以适应各种垃圾的性质、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标;
④充分发挥创新精神,将科技运用到各种细节中,如垃圾收运车采用混合动力或绿色动力等。同时,德国部分垃圾处理设施是以园区的形式建设的,集垃圾处理、环保公园、动物饲养、休闲娱乐等设施于一体,园区边界与居民区之间没有防护距离,取得公众的高度信任。
5.建立合理投融资机制
从世界范围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特点是投资量大、回收时间长,只有通过收费、享受政策优惠或得到政府补贴才能弥补经营亏损。
引进社会资本是解决政府一次性投入不足的办法,但前提一是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的市场化环境,二是创新融资方式和金融工具使社会资本大规模进入。资本的本性决定了只有能产生收益的项目才能成为其追逐的对象,政府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价格调整减少乃至消除投资带来的亏损,是投资建设必要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