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工业危险废物贮存量)的比率。
(2)计算方法: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工业危险废物贮存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合理水平。
(4)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16.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纳入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的行政村数量与行政村总数的比值。城市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理对象,如秸秆、畜禽粪污、地膜等。该指标用于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的收集、利用水平。
(2)计算方法: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纳入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的行政村数量÷行政村总数×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最终实现全覆盖。
(4)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17.秸秆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秸秆肥料化(含还田)、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总量与秸秆可收集资源量(测算)的比值。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3号),可收集资源量为理论资源量与收集系数的乘积,其中理论资源量为作物产量与该农作物草谷比的乘积。
(2)计算方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量÷秸秆可收集资源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合理水平。
(4)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1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用于生产沼气且沼肥还田利用、堆(沤)肥、肥水、燃料、商品有机肥、垫料、基质等并符合有关标准或要求的畜禽粪污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例。畜禽粪污产生量和综合利用量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确定。
(2)计算方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量÷畜禽粪污产生量(测算)×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合理水平。
(4)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