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导居民规范投放易腐垃圾。
居民小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将滤出水分后的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定点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小区设置专门设施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
(三)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
居民小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
四、重点任务
(一)推动贵阳市党政机关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在贵阳市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严格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各区(市、县)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2.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过程监管。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着重做好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环节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市、县)要指导实施单位结合垃圾产生情况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将生活垃圾按所分类别交由相应处置部门或对应的收运部门。
3.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检查。各区(市、县)要建立日常执法检查制度,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无资质处置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促进管理与执法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务局、市生态文明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工作。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分级评价制度。以巩固和提升合格垃圾分类示范点工作水平为着力点,通过检查验收和群众评价,对各分类示范点的垃圾分类工作按“优秀示范点、合格示范点、不合格示范点”三个等次进行动态评价;对“不合格示范点”挂牌限期整改,对“优秀示范点、合格示范点”进行表彰奖励。到2020年,全市垃圾分类小区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及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1.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明确不同区域和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开制度。







盈峰环境排水抢险车赴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环卫科技网公众号
环卫微学院公众号
乐分圈微信公众号
厕重点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