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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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昆明市五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异地搬迁重建项目
昆明市五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异地搬迁重建项目选址于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大凹村。拟建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81.125万吨,项目服务范围为五华区及周边。本项目主要由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内容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贮存、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等。拟采用3台日处理能力为750吨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工程拟安装三台炉中温中压锅炉以及配套安装2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发电量9600万kWh。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有垃圾渗滤液、卸料平台冲洗水、锅炉产生的浓水、除盐装置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水、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氟化氢、重金属、颗粒物、二噁英类等大气污染物的烟气,以及垃圾储运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系统产生的烟气,垃圾储运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以及飞灰固化车间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有:SO2、NOx、烟尘、HCl、CO、重金属、二噁英类等。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有NH3、H2S、甲硫醇等。
2、废水
①地表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滤液、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锅炉产生的浓水、除盐装置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等。此外,在循环冷却水系统会产生大量的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在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浓缩液。
②地下水
根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堆放于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处的废水防渗设施出现故障,废水可能会渗透到地下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据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区域内,需要重点防渗的区域包括:垃圾池、卸料平台、渗滤液处理站、飞灰固化车间、氨罐区、点火油库等。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及其它配套设施,噪声源强在75-100dB(A)之间。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布袋、废机油、废金属,以及生活垃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