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精神,按照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中有关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的要求,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不断促进全省人居环境改善和资源回收利用,有效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我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形成了《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9月20日前,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9号楼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邮政编码:210013
电子信箱:tzc@jsdpc.gov.cn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2017年9月12日
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精神,按照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中有关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的要求,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不断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和资源回收利用,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构建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积极探索政府组织、市场运行的推进机制。加强垃圾分类法治建设,健全分类标准制度体系。
4.源头减量,系统治理。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5.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及覆盖范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