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6月1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江苏省泰州市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3000万元,最高限价490元/吨,预估工作量6万吨,服务期一年。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1日09点 30 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要求,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垃圾清运车辆需为全密闭垃圾运输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日清运能力不低于200吨(按车辆行驶证显示的总吨位为准,150公里之内,行驶证显示的总吨位不得低于100吨,150公里之外,行驶证显示的总吨位不得低于200吨);运输车辆须与招标人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设施设备相适应并符合生活垃圾接收地关于车辆的要求。车辆为企业自有的,投标人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车辆行驶证、保险记录(包含商业保险和强制性保险)、车辆购买发票;如车辆为企业租赁,投标人需提供购买发票、车辆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保险记录(包含商业保险和强制性保险)。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正规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填埋场出具的接收泰州市城区生活垃圾的证明以及焚烧发电厂(或填埋场)所在地城市城管部门同意接收泰州市城区生活垃圾的证明,且日处理量200吨/日以上。(注:以上两项证明需为原件)
(2)处置地在江苏省外的,投标人须持有接受地正规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填埋场)出具的接收泰州市生活垃圾的证明以及焚烧发电厂(或填埋场)所在地城市市容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泰州市生活垃圾的证明外,还需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处置地所在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证明。(注:以上证明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