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建设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鼓励收集、分拣、转运、处理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三)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处理处置体系。加强区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加快建设废荧光灯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按照“苏南、苏中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苏北地区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和卫生填埋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加强运营监管,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探索餐厨废弃物经油水分离、固液分离后与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等工艺,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餐厨废弃物与粪便、污泥、厨余垃圾等协同处置。加强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建立餐厨废弃物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机制。强化食用油经营销售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等行为。加快园林绿化垃圾和有机易腐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大的单位,应合理建设就地处置或适度集中的处理设施,实施粉碎处理后用作公园裸露土地覆盖物或肥料等。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学校、大型企业、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应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的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卫生填埋场。
(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妥善化解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倡导建立城市固废处置环保产业园,协同处理各类城市固废,推动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建立健全垃圾源头控制体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垃圾产生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餐饮服务行业倡导节约文明用餐,有效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和中心城区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步伐,切实减少城市建设装潢垃圾。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地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因地制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