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本项目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报告书和批复意见的总量控制要求。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验收公众意见调查采取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方式,调查对象为项目附近村民和周边单位团体,个人调查表有效回收256份,单位团体调查表有效回收16份,回收率分别为96.6%和100%。其中,分别有193名、43名和20名有效调查对象(个人)赞成本项目运营、表示无所谓和弃权;16个有效调查对象(团体)均支持本项目运营。
五、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