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单位于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三期工程区域内投资建设了飞灰安全处置专区,该专区的环评报告已另行办理备案手续。
4.污泥(脱水)、员工生活垃圾、废滤袋、废活性炭等与进厂垃圾一起焚烧。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情况
建设单位采取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厂区内道路、生产区、办公区、渣仓、稳定化飞灰养护场均实施硬底化,该场搭建了防雨棚,且已设置拦截沟。
2.垃圾运输车辆进出道路、栈桥、卸料大厅均设置了拦截沟。
3.垃圾贮坑采用混凝土结构,设置密封门;垃圾贮坑、受料平台、渗滤液收集系统内表面进行防腐处理。
4.垃圾贮坑及污水处理站东北侧各设置了1口地下水监控井,上游对照井依托湛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监测井。
(六)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3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17年2月27日报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麻章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4408112017002M。
2.项目设置了有效容积540m3的垃圾渗滤液收集池,项目还配套1个容积为1865m3的调节池(日常储存垃圾渗滤液约300m3)。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和初期雨水池均设置了安全阀门。
3.本项目的柴油储罐容积为20m3,罐区防火堤的高度为1.2m,围堰区有效容积为91m3。油罐区配备消防沙池。
4.项目配备了消防设备和应急物资。
(八)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情况
本项目焚烧炉调试前,建设单位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在厂址所在区域全年主导风向下风向最近敏感点及最大落地浓度点克初村设置1个大气二噁英监测点,在厂址所在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冯村、下风向克初村各设置1个土壤二噁英监测点,在湛江市垃圾填埋场1#监测井、6#监测井、8#监测井各设置1个地下水二噁英采样点,并委托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有机分析测试中心于2016年3月11日至12日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已报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九)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及环境污染投诉情况
建设单位已在进厂大门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布本项目的烟气在线监测结果。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监督。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本项目自开工建设至今,未接到群众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在湛江市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验收监测及调查情况
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湛江环境监测(验)字(2017)第016号)表明:
(一)工况
除2017年12月28日进行废水采样期间,1#焚烧炉检修时全厂负荷为71.1%,其余各监测时段项目主要设备运行正常,环保设施运行良好,生产工况基本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二)废水
1.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水pH值,总硬度,浊度,色度,CODCr、BOD5、NH3-N、石油类、氯化物、LAS、锰、铁、硫酸盐、TP(经整改后)的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8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较严值。悬浮物未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