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现有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电子屏,自动显示处理处置运行工况的主要参数和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数据。在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定期公开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及污染物排放和达标情况等信息。(市城管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人居环境委负责)
建设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技术平台,收集汇总污染物监督性监测、自行监测和在线监测结果,统一管理和向公众发布污染物监测信息。(市人居环境委负责)
27.开展教育实践。
2017年底前,完成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南山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处理工程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综合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市能源集团、水务集团负责)
在市政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公众易到达的地方打造近距离的宣传教育基地,全面、系统、生动地介绍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飞灰、渗滤液等污染物的处理过程,向社会各界普及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相关知识,提高市民的认知水平和支持力度。(市城管局、水务局、人居环境委、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2016年起,在650所中小学校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落实物业责任,培训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推进三社联动,发挥“三社”(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主体作用,共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教育局、住房建设局、民政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纳入治污保洁工程平台进行统筹推进。市治污保洁办要将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及现有设施的升级改造等进行分解,纳入治污保洁工程年度任务,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程按时完成,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建筑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提高固体废物分类和减量实效。(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市城管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配合)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扶持政策及补贴标准,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保障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的软、硬件建设和运营投入。(市财政委、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本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定期向市治污保洁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各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定期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和运营管理方案,并逐月报送作业管理、安全生产与监控、环境污染防治、员工培训与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信息。
(四)建立区域合作机制。
以深莞惠经济圈(3+2)区域合作为契机,按照区域合作、优势互补原则,以资源化利用为方向,探索区域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的模式,拓宽建筑废弃物、污水厂污泥及危险废物等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渠道,实验开展工业制砖、园林绿化制肥、水泥窑协同处理等资源化处置方式,探索多渠道合作模式,构建稳定的固体废物处理体系,确保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市住房建设局、水务局、人居环境委、水务集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