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开始,广东省省委、省政府启动了“十项民心工程”,截至2008年共投入了2.2亿元治污保洁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带动了地方70多亿的资金投入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五年时间使广东省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35%提高到67%。然而与国内其他先进省市比较,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面仍处于相对落后状态。
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状
(一)地级市情况
广东省有21个地级市,其中18个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个正在建设中,不久可投入运行,还有2个尚未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在18个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地级市中,大部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都还存在着一定的隐患或后续的问题,主要的问题有:
第一,大部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沥液处理厂未能达到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需要升级改造。
第二,部分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服务区域还未能达到全覆盖,仍需继续建设新的设施。
第三,部分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的填埋场相继进入扩容期或封场期。因此这部分城市还必须加大投入力度进行扩容改造或另行选址重新建设。
(二)县(县级市)情况
广东省有67个县(县级市),除3个县(县级市)因其地级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其辖区,与地级市共用垃圾填埋场外,5个县(县级市)建有人工防渗结构的基本可达到无害化建设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但这5个县(县级市)的填埋场中,3个垃圾填埋场建设有渗沥液处理设施;1个没有渗沥液处理设施,渗沥液全部直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还有1个只有渗沥液简易处理系统,且原填埋区已填满,亟待扩容,该场目前已难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其余的59个县(县级市)都是简易填埋或焚烧处理场,对周围环境产生了直接的不良影响和潜在的污染隐患,也直接影响了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提高。在这批处理设施不达标的县(县级市)中,目前有3个县正在按无害化建设标准建设新的填埋场。
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原因分析
制约广东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原因可归纳为“二缺二难”。
(一)城市市容环卫专业规划缺位
城市市容环卫专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依据,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目前,广东省不少地级市均没有编制市容环卫专业规划,有些地级市虽然编制了,但仅限于城区,却没有从整个市域考虑,因此也没有很好地延伸到县(县级市)一级,更不用说县(县级市)编制自己的专项规划了。而已编制了的环卫专业规划的城市,大部分没有把环卫专业规划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中,使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环卫设施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控制中基本是空白。市容环卫专业规划的缺位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
(二)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
选址难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究其根源,除上述没有编制市容环卫专业规划外,一是没有利用城市黄线对城市基础设施用地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没有及时、到位地公开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性质、位置和范围;二是一些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缺乏对现行环卫技术标准规范的了解而选址不当,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浪费;三是随着当地居民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受原来简易垃圾处理场环境污染的影响,民众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产生抵触,使得选址受到了更多方面的限制。
(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筹资难
建设达到无害化标准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投资额较大。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有限,尤其是县(县级市),加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没有纳入到政府领导工作考核的评价体系中,部分地方政府只看城市容貌环境,不了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重要性,认为生活垃圾的处理十分简单,使得地方财政对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内的整个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行投入的力度和资金严重不足,有的地方连中央、省补助资金的配套资金都难以到位,使得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难以开展。另一方面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县(县级市),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处理量一般在100吨〜250吨,加之政府长期补贴支付能力受到质疑,因此对社会资金投入的吸引力不大,这也是导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筹资难的原因之一。
(四)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
广东省垃圾处理的技术人才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其他地区尤其是县(县级市)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无论从单一的设施建设立项、设计、施工到建成后的运行规划、技术管理等,常出现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运营项目管理缺位,出现在建的垃圾处理设施存在着严重偏离无害化建设标准的现象,已建成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也很难按照国家的规范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填埋处理,部分地级市的填埋场同样存在运行管理水平不高、作业不规范的问题,更不用说部分县的垃圾填埋场直接交由垃圾场拾荒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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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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