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采用湿法工艺时,应设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洗涤废水,处理后废水排放应符合GB8978的控制要求,含荧光粉的污泥应交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处置。 
7.3.6当清洗阴极射线管(CRT)玻璃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干法清洗时,应设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GB16297的有关规定。收集的粉尘应交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处置。 
b)湿法清洗时,应设置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系统,产生的洗涤废水应讲行处理和回用,处理后废水排放应符合GB8978的控制要求,含玻璃粉的污泥应交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处置。 
c)清洗时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噪声控制应符合GBZ2.2的有关规定。 
7.3.7黑白阴极射线管(CRT)的玻璃应按含铅玻璃进行处理。 
7.4废弃硒鼓和墨盒的处理 
7.4.1含有砷化硒或硫化镉涂层的废弃硒鼓应将涂层去除后再进行处理。去除的物质应收集,贮存于密闭容器内,并应交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处置。 
7.4.2处理废弃硒鼓时应设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GB16297的有关规定。 
7.4.3处理废弃调色墨盒、液体、膏体和彩色墨粉时,应设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GB16297的有关规定。 
7.5废塑料处理 
7.5.1禁止直接填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出的废塑料。 
7.5.2废塑料处理应符合HJ/T364的规定。 
7.5.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出的含多溴联苯(PBB)和多溴联苯醚(PBDE)等阻燃剂的废塑料应与其他塑料分类处理。 
7.6废电线电缆类处理 
7.6.1处理废电线电缆时,应将金属、塑料或橡胶分离,含多溴联苯(PBB)和多溴联苯醚(PBDE)等阻燃剂的电线电缆应与其他电线电缆分类进行处理。 
7.6.2禁止采用露天焚烧、简易窑炉焚烧方法处理废电线电缆。当采用焚烧方法处理废电线电缆时,必须设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GB18484的有关规定。 
7.6.3采用粉碎、分选方法处理废电线电缆时,应设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GB16297的有关规定。 
7.6.4采用水力摇床分选粉碎后的废电线电缆时,应设置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系统,处理后废水排放应符合GB8978的控制要求,产生的污泥应按危险废物处置。 
7.6.5废电线电缆塑料外皮的再生利用应符合HJ/T364的规定。 
7.7废弃冰箱绝热层及废弃压缩机的处理 
7.7.1禁止随意处理含有发泡剂的绝热层。 
7.7.2采取粉碎、分选方法处理废弃冰箱绝热层时,应在专用的负压密闭设备中进行,该设备应具有收集发泡剂的装置和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GB16297的控制要求。 7.7.3处理聚氨酯硬质发泡材料应采取防爆、阻燃措施。 
7.7.4处理压缩机应设排风和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GB16297的控制要求。 
7.7.5压编机切割前应清除机内的油脂类物质,清除的油脂应罐装单独贮存,并交危险废物处理厂处置。 
7.7.6使用火焰切割压缩机时,应采取消防措施。 
7.7.7使用机械切割压缩机时,切割场地及操作工位应设防护挡板。 
7.8废弃液晶显示屏的处理 
7.8.1在未解决废弃液晶显示屏的再生利用前,可先对废弃液晶显示屏进行封存或焚烧。 
7.8.2采用焚烧方法时,必须设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GB18484的有关规定。 
7.9废电机、废变压器的处理 
7.9.1当采用物理方法处理时,在拆解过程产生的废油等液态废物应通过有效的设施进行单独收集,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对所产生的粉尘、废渣应按危险废物处置; 
7.9.2当采用焚烧方法处理时,对所产生的废气应设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C818484的有关规定。 
8待处置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8.1对附录B要求取出的、不能再生利用的物质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生利用的粉尘、废液、污泥及废渣等应分别处置。 
8.2对废弃印制电路板处理后,不能再生利用的粉尘、污泥、废渣应按危险废物处置。 
8待处置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8.1对附录B要求取出的、不能再生利用的物质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生利用的粉尘、废液、污泥及废渣等应分别处置。 
8.2对废弃印制电路板处理后,不能再生利用的粉尘、污泥、废渣应按危险废物处置。 
8.3对含发泡剂的聚氨酯硬质发泡材料进行处理后,当发泡剂的残余量大于2%(重量比)时,应交给危险废物处理厂处置。 
8.4含发泡剂的聚氨酯硬质发泡材料处理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应按CB5085.1~7进行鉴别,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危险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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