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比较
在日本凭借一套完整的垃圾回收系统,市民已经养成了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1994年4月东京市政府开始将垃圾分为“可燃物”、“不可燃物”以及玻璃瓶和铁铝罐等类加以回收,并统一发放回收桶,要求居民按不同类别将垃圾放入不同的垃圾箱内。尽管分类放垃圾比较麻烦,由于人们环保意识比较强,大家还都是很认真地去做。2年内实现了200t的垃圾资源化。回收的物品经过处理变成了人们生活中所需要的各种物品,包括衣物、鞋帽、包装物等。另外,日本有关部门将垃圾回收箱放到了一切可以放的地方,如商店、公园、停车场、街头、广场等,垃圾回收箱在日本几乎是随处可见,并有专人负责。又如日本春日部市从1994年7月开始对小瓶、罐等进行收集,9个月的时间就收集了139t的小瓶、罐。这些相当于春日部市内9个月该类产品消费总量的86%。不仅资源得到了利用,也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环境意识。
我国长期的混合收集方式形成了居民相对低下的垃圾分类意识。就拿现代化程度最高的上海市而言,在1996年就开始尝试性的开展了一些垃圾分类收集的工作。特别是2000年4月被建设部选定为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城市后,上海市积极营造“垃圾要分类,资源要利用”的社会氛围,根据不同的区域和不同的生活垃圾最终处理方式,设计分类收集类别和收集方式,历时8个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也只达到20%。来自环卫部门的信息也证实,上海街头2500多只分类垃圾桶投入使用近一年来,其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每天从分类废物桶内回收来的垃圾,仍然需要我们的环卫工人重复劳动,重新进行人工分拣。最头疼的是,还有不少人把废电池等有毒垃圾混在其他一般生活垃圾里。除了街头设置的分类垃圾桶,目前上海还有1000多个居民小区实行了垃圾分类,但真正能够达到“分类”要求的不足三分之一。
在我国混合投放垃圾已是几千年养成的习惯,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垃圾分类看似举手之劳,但关键是要长期坚持。有关主管部门除了继续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呼吁市民增强环保意识之外,还可考虑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市民进行垃圾分类。例如,德国政府就采取向市民赠送垃圾袋等方法,激发和保证人们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3垃圾处理的比较
日本已经发展了相当成熟的垃圾处理工艺。例如北九州的日明工场(垃圾焚烧处理厂)。日明工场是由北九州市政府出资125亿日元兴建的垃圾焚烧场。占地面积33933m2,1991年3月竣工,共有3台焚烧炉。该场焚烧炉设计能力可以处理1800t垃圾,并全部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焚烧垃圾产生的有害气体也得到了妥善的处理。为了有效的利用焚烧中产生的余热,设置了6000kw的发电设备,将焚烧垃圾产生的电提供给北九州市,同时为临近城市供热。与之相配套的有粗大垃圾资源化中心和罐瓶资源中心,构成一个完整的垃圾处理场。像这样规模的垃圾处理场在北九州共有3个。这3个处理场承担着北九州市全部垃圾的处理任务。家庭产生的垃圾:(1)各种罐、壶、桶及瓶子送到资源中心,根据不同的性质分拣。易拉罐经过分拣后每2000个压实为一块。这些产品的销售收入,1994年就达到13亿日元。部分垃圾送入燃烧炉,残渣填埋。这类垃圾1周回收一次。(2)可燃性的垃圾直接送入燃烧炉,燃烧灰与残渣一同填埋。燃烧产生的热量转化成的电能用于供电、焚化、污水处理。这些收入可达8亿多日元。这种垃圾1周回收两次。(3)大型垃圾预约回收。垃圾场将收回的垃圾送入粗大垃圾资源中心进行破碎。将铁用磁选的方法拣出,成为有价的资源,卖给私人公司。可燃物送到焚烧炉。公司产生的垃圾由公司自己搬运到垃圾场,包括可燃性垃圾及粗大垃圾。处理方法与家庭垃圾中的可燃性垃圾及粗大垃圾处理方法相同。搬家产生的垃圾主要为废旧家具。这种垃圾处理方法一般是:将能进一步使用的家具做简单修理,放在旧家具市场销售。这些旧家具经过简单的整理,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整理后就像新的一样,但价格只有新家具的十分之一。因此,很多的市民经常光顾该家具市场,由于他们只有每月的20日左右销售家具,所以市民将选中的家具先在登记簿上登记,等到每月20日左右再来这里购买。若一件家具有很多人登记购买,就采取抽签的方式最后决定卖给谁;无法修理的家具,转入粗大资源中心破碎后焚烧。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主要以寻找合适地点加以消纳为主。目前我国对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为卫生填埋、堆肥及焚烧处理。其中最主要的处置方式是填埋,约占全部处置总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温堆肥,约占20%以上;焚烧量甚微;分类回收几乎为零。垃圾处理前,没有得到有效的分类,致使资源大量浪费,且增加了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分类收集后,能否分类处理又是一个难关。许多垃圾因为没有分拣而不能再利用,垃圾回收率低,自动化分拣设备少,分拣效果不理想。事实上,就连上海环卫部门还不具备进行大规模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有些分类处理的技术刚刚研发出来,要么在技术上还不过关,要么在成本上难以应付低价的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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