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项目污染源分析
1、大气污染源分析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于焚烧炉所产生的烟气,所含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HCl、SO2、NOx、CO、HF、有机污染物、二噁英及重金属等。项目拟采用“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烟气净化工艺,能有效去除烟气中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标准要求。(详见表3)
表3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统计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
(mg/Nm3) 标准限值
(mg/Nm3) 排放量
t/a
烟尘 16.5 30 5.28
HCl 38.5 75 12.23
SO2 56.7 260 18.0
NOX 358 400 113.6
CO 80 80 25.44
Hg 0.170 0.2 0.0536
Cd 0.007 0.1 0.0024
Pb 0.386 1.6 0.1224
二噁英(ngTEQ/m3) 0.1 0.1 3.18×10-8
焚烧烟气经喷雾反应器、活性炭吸附和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经60m烟囱排放,排烟温度<150℃,年排放烟气量31760万N m3/a。
2、水污染源分析
①项目用水量及来源
项目新鲜水用量19.92万m3/a,主要用于设备冷却水补水和生活用水,水源分别取自地表水(水库)和地下深井水。设备冷却循环用水量1208 m3/ a。
②项目废水量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84520 m3/a,所有废(污)水经综合生化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
3、固废排放
项目固废主要为炉渣和飞灰,年产炉渣1.5万吨,飞灰0.2万吨。项目专设炉渣综合利用场和飞灰填埋场处理炉渣和飞灰。炉渣综合利用,飞灰经固化稳定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运送至项目厂区西南部的飞灰处理场填埋处理。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和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声功率级80~120dB(A)。
(5)恶臭
本项目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储料坑、残渣坑、渗沥水储水坑等。其主要成份是H2S、NH3等。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在垃圾焚烧厂主厂房卸料平台的进出口处设置风幕门;在垃圾贮坑上方抽气作为助燃空气,使贮坑区域形成负压,以防恶臭外溢;定期清理在贮坑中的陈垃圾;设置自动卸料门,使垃圾贮坑密闭化等。
4环境影响预测
4.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1、焚烧烟气排放影响分析
经对文昌市2008年地面气象观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文昌市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根据污染源分析结果,本次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项目选择SO2、NO2、HCl、二噁英共4项,选择评价范围内的12个居民点作为关心点,分别进行了焚烧炉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条件下4种污染物在不同风速、不同稳定度下风向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出现距离,各档风速、各类稳定度条件下各关心点的污染物小时平均浓度值,评价范围内各关心点污染物(HCl、SO2、NO2)的日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
预测结果表明:在正常排放条件下,SO2、NO2、二噁英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及各环境敏感点的贡献浓度预测值均较小,相应的占标率也较小。焚烧烟气经治理后排放对于项目拟建地所处区域的各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的贡献值是较小的,均未超标;在非正常排放条件下,SO2、烟尘污染物预测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HCl预测浓度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相关限值要求。
(2) 卫生防护距离
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13201-91)中的方法计算得到,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16m。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中“新改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m”,因此,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
4.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污水(渗沥液、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统一进行综合生化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极小。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来自垃圾渗沥液,项目设置一个渗沥液收集池和两个污水泵,同时在厂房外设置一密闭的地下渗沥液储存池,垃圾贮坑和渗沥液收集池底部和四周都采取了水泥防渗措施,既防止了渗沥液的渗出,也避免了地下水的渗入。因此,本项目建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3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工作情况下,昼、夜间厂界噪声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蒸汽放空时,若不加装消声器,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超标,在加装消声器情况下,东、南、西厂界的夜间均出现超标,而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可见,不定期的蒸汽放空噪声对厂界外声环境影响明显,企业须在排气管处加装消声器。
4.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拟在厂区炉渣综合利用场处置,飞灰属危险废物,拟固化稳定并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在厂区飞灰填埋场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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