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节省资源产业:纸浆、造纸工业、无机化学工业(不包括制盐业)、有机化学工业、钢铁工业、炼铜、铜材加工业、汽车工业(包括安装发动机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工业)。
特定再利用产业:造纸工业、玻璃容器制造业、建设业、尼龙管及尼龙接管制造业、复印机制造业。
指定节能化产品:煤气、石油燃器具(包括石油炉、煤气炉、煤气热水器、煤气烧水器、石油热水器)。
指定促进再利用产品:汽车、家用电器(包括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衣服干燥机)、计算机、弹子游戏机、金属家具制品(包括收藏柜、铁柜、办公桌、转椅)、浴房、系统厨房、小型蓄电池机器(包括电动工具、无线电话等28种产品)。
指定回收标识产品:钢制易拉罐、铝制易拉罐、瓶子、小型充电电池(包括密封型镍镉电池、密封型镍氢电池、锂充电电池、小型铅蓄电池)、聚乙烯树脂建筑材料(包括硬树脂管、滴水管、窗框、聚乙烯地板、壁纸)、纸包装容器、塑料包装容器。
指定再生资源化产品:计算机(包括显像管、液晶显示装置)、小型充电电池(包括镍镉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小型调解阀式铅蓄电池)。
指定副产品:发电煤灰、建筑业砂石、混凝土块、沥青块、废木材。
三、《循环型社会基本计划》
根据《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日本政府2003年3月制订了《循环型社会基本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循环型社会的主要标志
循环型社会主要有如下五个标志:第一,自然界和经济社会都实现良性循环;第二,国民生活意识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第三,社会的产品生产意识和生产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第四,各行为主体对建设循环型社会持积极态度;第五,废弃物等的循环利用系统和妥善处理系统高度发达。
(二)建设循环型社会的总体指标
1.“入口”:提高资源生产性
所谓资源生产性,是指单位资源能够生产的社会价值,也可以用生产单位GDP所消耗的天然资源量来衡量。1990年,资源生产性为21万日元/吨,2000年为28万日元/吨,2010年要提高到39万日元/吨。
2.循环: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
资源循环利用率=循环利用量/自然资源等的消耗量。1990年,资源循环利用率为8%,2000年为10%,2010年要提高到14%。
3.“出口”:削减最终处理量
1990年,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为11000万吨,2000年为5600万吨,2010年要削减到2800万吨。
(三)废弃物减量化的具体指标
1.一般废弃物的减量化指标
2000年,每人每日排出的家庭垃圾为630克(不包括资源回收部分),事业者每日平均排出垃圾10公斤(不包括资源回收部分)。2010年,每日人均的家庭垃圾排出量和事业者每天的垃圾排出量,都要比2000年削减20%。
2.产业废弃物的减量化指标
1990年,产业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为8900万吨,2000年为4500万吨,2010年要比1990年削减75%。
(四)相关指标
1.转变国民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
根据2001年的调查,71%的人在考虑减少垃圾、开展回收利用;83%的人有购买环保产品的意识,14%的人从未考虑过购买环保产品。2010年,90%以上的国民要具有绿色购物、废弃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的意识,50%以上的国民能够自觉地购买环保产品。
2.推进绿色采购
根据2001年的调查,大约有24%的地方公共团体、15%的上市企业和12%的非上市企业进行绿色采购。2010年,所有地方公共团体都要进行绿色采购,50%以上的上市企业和30%以上的非上市企业要有计划地开展绿色采购。
3.开展环境经营
根据2001年的调查,上市企业的30%和非上市企业的12%制作了环境报告书。2010年,50%以上的上市企业和30%以上的非上市企业要建立环境会计,制作环境报告书,开展环境经营。
4.扩大循环经济规模
1997年,日本循环经济的市场规模约12兆日元,雇用规模约为32万人。2010年,循环经济的市场规模和雇用规模要比1997年翻一番,分别增加到24兆日元和64万人。
(五)政府的政策措施
1.确保自然界的物质循环
具体措施是:第一,控制石化燃料、矿物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大量使用,推广生物能源。第二,保护森林等自然环境。第三,制定和实施日本生物能源综合战略。
2.加强环境教育
具体措施是:第一,利用各种场合,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国民进行环境教育,鼓励国民终身学习环境知识。第二,利用各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循环经济,提高国民的循环经济意识。第三,推广租赁、租借制度,增设维修店和自由市场,鼓励自带购物袋购物和绿色采购,开展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活动,并且向消费者、非政府机构、非赢利组织和企业提供上述方面的信息,使之广泛利用上述制度,积极参与上述活动。
3.培育循环型社会机制,推广循环型经营方式
具体措施是:第一,政府带头,在鼓励企业和消费者购买和利用绿色产品的同时,利用市场机制,采取税收以及空瓶、空罐返还预收款、垃圾处理费等经济手段,鼓励消费者自觉地进行绿色采购。第二,培育循环经济市场,规范再利用产品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提高再利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供绿色制品和绿色服务的信息。第三,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建立环境会计,制作环境报告书,开展循环型企业经营;对非法抛弃废弃物采取罚款、征税等惩戒措施,对积极开展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的企业进行资格认定,给予表彰,并把典型企业和典型事例作为地方和学校环境教育的场所和教材,提高优秀企业环保产品的品牌知名度。第四,鼓励地方和民间企业把垃圾、废油等作为肥料或饲料的资源化再利用,持续地开展地方性的经营活动。第五,推进官产学合作,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推广,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信息、人才培养和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帮助。第六,对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处理的设备投资采取税收、融资和技术指导等方面的鼓励和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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