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设管理好生活垃圾处理场是政府的职责,更是各级建设部门的重要任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作为垃圾处理场建设的责任单位,一定要积极推动政府把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管理摆到重要议程,列为年度重点城建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在政府领导下,将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明确到人。设区城市主管部门要会同县(市)搞好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建设计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标准和时序。要进一步优化城建投资结构,积极推动政府加大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行投入。已列入国家、省计划的,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合力。省里将采取措施,逐步加大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营的扶持力度,今年重点抓好20个左右的建设项目,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倒排工期,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全省带个好头。
(二)培育典型,加强指导。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推广莱州、即墨等城市的做法。省建设厅将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及时推广各地好的典型,督促进展较慢的县(市)加快进度,促进整体水平提高。各地要及时发现和培育本辖区的典型,加强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今年6月,省建设厅将对2006年以来建成运行以及2006年等级评价未达到I、II级标准要求的垃圾处理场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价。会后,各市要抓紧做好自查评定和申报工作,为迎接省里考评做好准备。
(三)加强监督检查。省建设厅将把垃圾处理场建设管理作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并实施监督督查制度,定期检查调度各地进展情况,好的表扬,差的批评。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在城乡环境整治、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中考核指标,加大考评权重,有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时,省建设厅将实事求是地评价各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设区城市要切实加强对县(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促进全省城乡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志们,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和好事。各级一定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垃圾处理场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振奋精神,创新机制,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十一五”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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