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政府、商业和民用节能。重点实施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行节约型公务行为,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实行“绿色采购”,将节能设备(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打造节约型机关。推进生活节能,公共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各类经营场所、居民住宅广泛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推广省柴节煤灶。
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大力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立节能型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鼓励购买低油耗汽车,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开发和推广清洁燃料汽车、节能农业机械,加快采用各种节油技术和装置,加速淘汰老旧汽车和落后农牧业机械,推广先进的机械化农艺技术,采用先进柴油机节油技术,开发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机械上的应用。
(二)节约利用水资源
坚持节水为先、治污为本,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城市,对全社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用水总量适度增长。
发展节水型工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增加企业中水利用比例。重点推进火电、冶金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化工、建材和造纸等行业的污水“零排放”试点示范。实施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工程,加大洗煤废水、矿井水、选矿废水、轧钢冷却水、氮肥冷却水和电厂冲灰水的回收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用水系统、串联用水系统和回用水系统。推进企业用水网络集成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优化企业用水网络系统。鼓励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采用水网络集成技术。通过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技术,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创建一批废水“零排放”企业。
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积极调整种植结构,根据各地区水、土、光、热等资源条件,以高效、节水为原则,以水定作物,合理安排作物的种植结构以及灌溉规模,限制和压缩高耗水、低产出作物的种植面积。逐步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合理调整农、林、牧、副、渔各业用水比例。完善大中型灌区改造和配套,加强支渠、毛渠等灌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滴喷灌和管渠道灌溉,逐步建立节水型栽培模式和灌溉制度,提高节水灌溉面积比重。大力发展雨水集蓄利用技术,建设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提升自然降水利用率和旱地综合生产能力。
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研制和推广节水型器具,降低自来水漏失率。回用城市污水,扩大再生水利用,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鼓励新建住宅开发分质供水系统,3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均须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提倡执行分质供水,自来水、中水双水入户,在城市管网覆盖区域内,关闭自备水源井。到2010年,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5%。加强雨水收集,用于城市绿化和生活杂用水。进一步加强对洗车、洗浴业等高耗水行业的用水管理。
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水质,增加可利用水源的范围和总量。强化水功能区管理,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加强对水功能区和排污口的实时监测,严格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垃圾收集系统建设,扩大覆盖范围。
(三)节约利用原材料
科学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加强原材料消耗限额管理,使用再生材料,降低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探索节材型工业化、城市化模式,以最小的原材料消耗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原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原材料利用率。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二级原材料或再生原材料,对易产生较大污染的原材料积极采用可替代材料。在资源消耗型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其资源消耗情况进行审查,指导企业按照规范设计项目尽可能优化并采取资源消耗水平较低的工艺技术。各重点行业分别确定一批高耗材重点企业,定期公布名单,监控其材料消耗状况,并指导其加强材料消耗核算,更多地利用边角余料、再生材料。
推行产品生态设计。鼓励采用小型、轻型、再生材料,大力研发和应用有利于节材的产品设计、施工工艺,强化材料消耗核算,减少施工过程中边角料、废物的产生,提高材料强度、使用寿命,改进包装,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金属材料。
发展功能替代型产品。开发木材、钢材的代用材料,优化木材和钢材消费结构。逐步降低木材在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比重。推广木塑复合材替代木材技术,在包装、运输业继续推广木塑复合包装。实施环保型代木工程,在城乡建设中推广使用非木质施工器材。培育木材和钢材旧货市场,加大废旧木材、钢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废旧木材和钢材回收利用机制。
引导和推行简易包装。鼓励生产领域对包装材料的节约,改进大宗原材料产品包装方式,化工、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中推广使用大吨位包装袋,轻工行业积极推行轻质包装材料。加强监督检查,凡生产、销售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或包装物使用后进行回收。引导消费者转变观念,倡导简洁实用型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推广易回收利用、易降解、易处置的包装。加快发展散装商品,建立完善散装水泥推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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