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逐步统筹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和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完善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6.选择不同地区、不同规模的城市建设一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示范项目,为逐步建立规范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取得经验。
7.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些完全由社会融资、按市场机制运作的示范项目。
8.深化环卫管理体制与管理机制的改革,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进一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特许经营或委托经营。
四、项目建设规划
(一)技术路线
1.不同处理技术的选择原则
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规模适度、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合理选择不同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1)卫生填埋处理技术作为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方式是每个地区所必须具备的保证手段,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可以卫生填埋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
(2)焚烧处理可最有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容、减量、资源化,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热值符合条件的城市,在有效控制二恶英排放的前提下,可优先发展焚烧处理技术;
(3)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堆肥产品有出路的城市,可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但对未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城市,应谨慎采用堆肥处理技术;
(4)鼓励采用对多种处理技术进行有效集成、合理配置的综合处理技术,在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实现垃圾中资源的高效率回收利用。
2.不同经济发展状况地区的技术选择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选择,应该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选择符合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政策要求的技术路线,技术选择应满足先进性、成熟性、德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等几个方面。
(1)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可选择先进的,处理技术和设备,同时应采用多种技术有机组合,所有处理设施必须严格控制“二次污染”;
(2)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地区,可选用适宜的处理技术和设备,满足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同时“二次污染”的控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3)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仍以填埋处理技术为主,所建的处理设施在满足卫生填埋场建设标准的条件下应该尽量因地制宜地节省投资。
(二)建设项目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32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为25.3万吨/日,县城为6.7万吨/日,详见附表一。
(1)设市城市
设市城市规划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520项,总建设规模25.3万吨/日,具体项目清单见附表二。
(2)县城
县城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总规模为6.7万吨/日,具体项目由各地在“十一五”期间根据规划的规模自行分解实施。
2.城市生活垃圾收运设施
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同时,配套建设垃圾转运设施。在90%以上的县城建立、完善收运系统。
(三)规划布局
1.处理技术布局
本着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统筹发展的原则,综合各区域自然状况、流域特点、经济水平、人口密度等因素,调整和优化各处理技术的使用比例,“十一五”期间不同区域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基本类型:
(1)东部地区,生活垃圾处理应以卫生填埋为基础,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鼓励使用焚烧或生化处理技术进行前处理;
(2)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现阶段应以卫生填埋为主,适度发展其它处理工艺;
(3)西北地区,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技术为主;
(4)西南地区,现阶段可以卫生填埋处理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焚烧或生化处理技术的使用比例。
2.处理能力布局
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城市生活垃圾产量、经济发展状况、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水平等因素,合理安排“十一五”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具体安排如下:
(1)东部地区
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4.37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规划建设项目2.15个,处理能力12.27万吨/日。县城规划建设项目总处理能力2.1万吨/日。
(2)东北地区
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4.52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规划建设项目79个,处理能力3.97万吨/日。县城规划建设项目总处理能力0.55万吨/日。
(3)中部地区
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7.33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规划建设项目144个,处理能力5.49万吨/日。县城规划建设项目总处理能力1.84万吨/日。
(4)西北地区
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3.09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规划建设项目45个,处理能力1.95万吨/日。县城规划建设项目总处理能力1.14万吨/日。
(5)西南地区
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68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规划建设项目37个,处理能力1.59万吨/日,县城规划建设项目总处理能力1.09万吨/日。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