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扬州市废弃物综合利用条例》;根据全市废弃物处置利用各个环节,如收集调配、处置利用、产品推广等,制定相关的各运作环节的政策、法规。制定优惠的财税和金融政策,如信贷优惠、税收优惠、补助金制度,收费、价格管理机制、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制度等,鼓励更多企业投入废弃物处置利用产业。
启动中水回用规划;它包括农业灌溉系统、工业用水系统、建筑中水系统、小区中水回用系统和市政设施中水系统等。
四、强化环境管理
构建全市数字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网络;发挥扬州市沿江信息网络化优势,建设现实和虚拟相结合的废弃物交换中心;成立扬州市再生产品评估推广中心,全面监控再生产品的质量,并负责向全社会发布相关的信息;建立适应循环型经济发展的绿色经济核算制度,逐步改革现行的经济核算体系。
五、完善科技服务
创建高新技术研发和孵化基地,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产、学、研横向联合,采用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展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建立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开发平台和转让推广网络体系,开展传统产业技术的升级改造、清洁技术推广服务、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及其综合集成和应用等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本地化进程;建立污染物排放交易机制,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机构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实现经济国际化、产业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
六、全民参与循环经济的实践
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循环经济的认知率,推广办公无纸化、电子化和节约化;鼓励家庭自觉购买环境友好产品,减少过量消费,开展垃圾分类;中小学校开展各种方式的循环经济知识普及活动,从小培养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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