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 各炉门应启闭灵活、严密轻巧。
5.1.7焚烧炉必须设置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安全防爆装置。烟气净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CJJ90-2002的规定。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应能在线显示烟气排放状况;自动控制系统应能实时检测控制焚烧系统的各项主要工艺参数,并显示焚烧炉燃烧温度和炉膛压力等表征焚烧炉运行工况的参数。
5.1.8 焚烧炉排气烟囱应符合GB18485的规定。烟囱应按 GB/T16157-1996 的规定,设置永久采样孔,并安装用于采样和测量的设施。
5.1.9采用余热回收的焚烧炉应根据余热回收方式,配置余热利用设备,并符合CJJ90-2002的规定。
5.1.10 焚烧炉应配置助燃系统,保证垃圾热值较低时能维持正常燃烧。
5.1.11焚烧炉宜设置垃圾渗滤液喷入装置等渗滤液处理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5.2 技术性能要求
5.2.1 在额定工况条件下,焚烧炉的技术性能要求见表1。
表1 焚烧炉的技术性能

5.2.2 焚烧炉出口烟气氧气含量应控制在6%~12%(干烟气)。
5.2.3 焚烧炉运行过程中要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避免有害气体逸出、喷爆。
5.2.4可燃物减量比应大于90%。
5.2.5 焚烧炉内严禁存在垃圾短路焚烧。
5.3 环境保护技术指标
5.3.1焚烧炉气体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应符合GB18485规定的限值(见附录表A1)。
5.3.2焚烧炉产生的工艺废水必须经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应优先考虑循环再利用,必须排放时,废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符合GB8978的规定。测定项目至少应包括pH值、硫化物、氟化物、总汞、总砷、总铅和总镉。
5.3.3焚烧炉的噪声控制限值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
5.3.4焚烧残余物的处理处置按GB18485的要求执行。
5.4 焚烧炉的安全要求
5.4.1 焚烧炉的油、气燃烧器应设有安全保护和报警装置,燃烧器启动后点火不正常时,安全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断燃料供应。
5.4.2 焚烧炉停止运行前(包括正常停炉和安全程序的停炉)应有对燃烧室冷却的程序,当燃烧室温度下降到设定值时,冷却程序结束,焚烧炉停止工作。
5.4.3 焚烧炉设计必须有防爆措施及装置。
5.4.4 焚烧炉的电源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5.4.5 在常温和相对湿度不超过85%时,电器回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MΩ,并能承受1min工频(50Hz)、电压1500V的试验,不得有击穿和短路现象。
5.4.6 控制箱与各被控设备之间的连接线必须有金属硬、软管保护。
5.4.7 炉体所附油、气路及其所属附件应安装牢固,连接处不得有泄漏。
5.4.8垃圾焚烧炉及高温设备、管道外壁面温度在环境温度为25℃时不得超过50℃。
5.4.9余热锅炉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或《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JB/T6503的规定。余热锅炉参数应参照GB/T1921或GB/T3166选定。
5.4.10 对于额定介质压力不大于2.5MPa的余热锅炉,其水质应符合 GB1576的规定;对于额定介质压
力大于2.5MPa或用于发电的余热锅炉,其水质应符合GB/T12145的规定。
5.4.11余热锅炉的材料和制造应符合锅炉行业现行标准、法规的规定。受压元件应符合GB/T9222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烟气出口温度用热电偶测定。
6.2 烟气停留时间根据设计文件检查确定。
6.3 焚烧试验材料
焚烧试验材料的低位热值应高于5000kJ/kg。参照CJ/T3039有关要求采集试验样品(样品量应满足样品组份分析要求和焚烧试验要求),对样品中的有机物、无机物、水分及低位热值进行分析,按CJJ90-2002要求分析氯元素含量,并报告样品分析结果。
6.4 处理能力测定
6.4.1 根据焚烧对象及焚烧方式备料。
6.4.2在额定工况条件下焚烧,采用称重法测定处理能力(质量)。
6.4.3焚烧炉稳定运行72h后,连续测量72h焚烧垃圾的质量,计算日处理能力。
6.5 可燃物减量比测定
6.5.1 点燃焚烧炉,使其达到正常工况后投料,焚烧完毕停炉,待灰渣冷却后取样测定。
6.5.2 采用称重法测定焚烧量及残余物质量,按 3.7 所列公式计算可燃物减量比,取三次测量的平均值报告。
6.6 氧气浓度测定按GB/T16157-1996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7 环境指标测试方法
6.7.1焚烧炉排放气体污染物的分析测试方法按GB18485的规定执行(见附表A2)。
6.7.2 焚烧炉产生的工艺废水排放污染物测定按GB8978规定的方法进行。
6.8 热灼减率测定
按HJ/T 20-1998的规定采集焚烧炉渣,在105℃下烘烤3h后,置于600℃±25℃的马福炉中灼热3h,冷却至室温后,采用称重法,依据本技术要求3.8所列公式计算,取三次测定平均值报告。
6.9 密封性检验:供油、供气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耐压和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试验时间为10min。
6.10 电器性能检验
6.10.1 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