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自然保护区;
8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9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4.0.3填埋场选址应事先进行下列基础资料的收集:
1城市用地规划、区域环境规划、场址周围人群活动分布与城区的关系;
2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及垃圾处理规划;
3地形、地貌及相关地形图;
4地层结构、岩石及地质构造等工程地质条件;
5地下水水位深度、流向等场址水文地质资料及利用情况;
6夏季主导风向及风速;
7降水量、蒸发量等气象背景资料;
8周围水系流向及用水状况;
9洪泛周期(年);
10待填埋处理的垃圾总量和日填埋量;
11垃圾类型、性质、组成成分;
12土石料条件,包括取土石料难易、远近和存储总量;
13交通运输及供水供电条件。
4.0.4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污染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垃圾卫生填埋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同时,必须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价;
2垃圾卫生填埋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填埋场地基与防渗
5.0.1填埋场必须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不具备自然防渗条件的填埋场必须进行人工防渗。
5.0.2自然防渗和人工防渗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粘土类衬里(自然防渗)的填埋场,天然粘土类衬里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场底及四壁衬里厚度不应小于2m;改良土村里的防渗性能应达到粘土类防渗性能。
2当填埋场不具备粘土类衬里或改良土衬里防渗要求时采取自然和人工结合的防渗技术措施。
3复合衬里应按下列结构铺设:
1)防渗结构宜采用单复合衬里防渗结构;当不能满足防渗性能时,应采用双复合衬里防渗结构。
2)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厚度不应小于1.5mm,并应具有较大延伸率。膜的焊(粘)接处应通过试验、检验。
3)单复合衬里结构如图5.0.1-1所示,铺防渗层时,衬里应覆盖底面及坑壁。
图5.0.1-1 单符合衬里防渗结构
4)双复合衬里防渗结构如图5.0.l-2所示,铺防渗层时,衬里应覆盖底面及坑壁。主土工膜层以上应为渗沥液的主防渗层;主、副膜之间应为渗沥液检测层和次防渗层。
图5.0.1-2 双复合衬里防渗结构
4土工合成材料在应用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非织造复合土工膜》(GB/T17642)、《聚乙烯土工膜》(GB/T17643)、《聚氯乙烯土工膜》(GB/T1768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中的有关规定。
5.0.3填埋场地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底地基应是具有承载能力的自然土层或经过碾压、夯实的平稳层,且不应因填埋垃圾的沉陷而使场底变形、断裂.
2场底应有纵、横向坡度;纵横坡度宜在2%以上,以利于渗沥液的导流。
3粘土表面经碾压后,方可在其上贴铺人工衬里。
4铺设人工衬里材料应焊接牢固,达到强度要求,局部不应产生下沉拉断现象。在大坡度斜面铺设时,应设锚定平台。
5.0.4在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达不到自然防渗要求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必须采取水平防渗和垂直防渗措施,当采用粘土类衬里、上工合成膜、帷幕灌浆等防渗措施应达到规定要求。
6填埋作业
6.1填埋前准备
6.1.1填埋区规划、定线等各项技术资料和操作规程必须完备。
6.1.2场区道路、运输、设备、备料、维修、填埋安全等应进行全面规划。
6.1.3应按填埋工艺要求,对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6.1.4应按工艺设计要求,配置装载、挖掘、运输、压实、推土等作业设备。
6.2填埋工艺
6.2.1填埋场道路应能全天候通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规定。填埋作业区道路宜有防民、防陷设施。
6.2.2填埋作业应按地形、地质情况采用一种或两种以上的作业法,包括平面作业法、斜坡作业法、沟填法等。
6.2.3填埋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每一单元及作业平台的大小应按设计及现场设备、垃圾量、运输等实际条件而定。填埋作业应定点倾卸、摊铺、压实。应以一日为一小单元或每班次为一小单元,宜每日一覆盖。
6.2.4作业单元应采用分层压实方法,垃圾压实密度应大于600kg/m3。
6.2.5单元每层垃圾厚度依填埋作业设备的压实性能及垃圾的可压缩性确定,宜为2~3m,最厚不得超过6m。
6.2.6每层垃圾压实后,应采用粘土或人工衬层材料进行覆盖,粘土覆盖层厚度应为20~30cm。
6.3渗沥液导流及处理
6.3.1填埋区防渗层上应铺设渗沥液导流系统,并应对收集的渗沥液进行处理。
6.3.2渗沥液导流系统及处理系统应包括集液盲沟、集液池、调节池、泵房和污水处理设施等。集液池宜设在场底外部,其集液进水管道宜采用单向封闭结构。集液池井口宜高出地面10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