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城镇“厕所革命”工作的通知

2018-06-29 环卫科技网 A+  A-

  五、加强政策支持,抓好考核督办

  (一)加强组织保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城镇“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城管、住建、规划、发改、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机制,共同推进城镇“厕所革命”工作。

  (二)加强资金支持。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不断加大城镇公共厕所建设运行维护经费投入。资金筹措有困难,城镇“厕所革命”主管部门应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城市公厕、乡镇公厕与其他类型的厕所建设资金需求统一打包立项,通过省财政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统筹解决。出台相关激励机制、落实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单位向公众免费开放。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城镇公共厕所建设与管养考核通报制度,各市(州)、县(市、区)应出台具体考核督办办法,制定城镇“厕所革命”工作作战图,强化行业指导和考核督办,原则上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将城镇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纳入各级文明城镇、卫生城镇、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和各县(市、区)、乡镇政府绩效目标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并实现建管长效化。

  (四)加强宣传发动。多渠道加强对群众文明如厕行为的宣传教育,培育典型案例,激发群众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主动性,降低“邻避效应”影响,形成小厕所、大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开展“厕所革命”志愿活动,培育公共厕所文化,扩大文明入厕的影响力、带动力。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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