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城镇“厕所革命”工作的通知

2018-06-29 环卫科技网 A+  A-

  (二)鼓励社会公厕对外开放。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城市街道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等单位对外开放厕所,有效弥补和解决区域公厕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新建选址困难等问题,实现公厕开放使用的共管、共治、共享。区域选址确实困难,短期内无法建设公厕的,应通过强制开放社会厕所达到配置要求。

  (三)因地制宜设置装配式公厕。根据独立式公厕服务半径和公众如厕需求,可在应急和不宜建设固定式厕所的公共场所,以及组织各种大型社会活动人流急剧增加的情况下,设置一定数量的装配式公厕和活动式公厕,有效补充城市公厕服务能力。

  (四)加强公共厕所人性化设计。按照文明、卫生、方便、安全、节能的原则,借鉴参考《湖北省城镇“厕所革命”建设推荐图集》,优化公共厕所设计。注重功能完善,关注女性、特殊人群等如厕需要。提高女性厕位比例,人流集中场所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不小于2:1,其他场所比例可为3:2。一类公共厕所以及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等区域的公共厕所,应配套建设第三卫生间。增设无障碍厕位和儿童厕位,以及轮椅坡道、安全抓杆、呼叫按钮等人性化设施设备。同时,在满足如厕需求功能的基础上,可增加充电、自动售卖、饮用水设施,扩展公共厕所服务功能。

  (五)做好末端粪污处理。鼓励因地制宜,引进推广厕所先进技术,使新建、改扩建公共厕所符合节水、节能、环保等技术要求。结合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做好公共厕所末端粪污管理。鼓励将乡镇公共厕所粪污经化粪池妥善处理后,作为生态农业的有机肥源或就近还田加以利用。

  四、加强建管并重,抓好运营管理

  (一)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公共厕所日常保洁责任制,防止重建轻管。鼓励引进专业化公共厕所管理公司管理,实施定岗定人定时进行公共厕所保洁和维护管理,实施“一厕一档”强化管理,保障公共厕所照明灯具、洗手器具等设施完好,配备洗手液、厕纸等卫生用品,全面提升全省城镇公共厕所卫生条件、使用环境、服务功能。

  (二)建立运行管理标准。各地应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厕所运行管理标准,公布公厕开放时间、监督单位、管理责任人和投诉电话等信息,强化对公厕管理的考核监督,实现公厕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力争城镇公共厕所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不断提高公厕日常管理维护水平。

  (三)规范标识指引系统。按照《湖北省“厕所革命”城镇公共厕所建设技术导则》要求,规范使用公共厕所各类标识标牌。从不同方向自200米处开始设置公共厕所导向牌,全部城镇公共厕所实施“挂牌”服务,全方位引导居民群众及时准确找到厕所。鼓励引入智慧化服务,建立公共厕所电子地图,实现一张地图找厕所、用厕所、评厕所,解决居民群众“找厕难”“入厕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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