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8-01-08 环卫科技网 A+  A-

  10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相关经费,并督促各区(县)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相关经费。

  11市工信局:促进工业企业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工业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动。

  12市民政局:指导、规范对社会公益性旧衣物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捐赠的旧衣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13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负责督促市属各大中小学(院)校配合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4市科技局: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处置的科技研究,为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15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市本级财政投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工作,指导各区(县)级财政投资与社会投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牵头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生活垃圾直运和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垃圾桶集中放置点等)。

  16市园林局: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关垃圾堆肥回用于园林养护。负责督促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合辖区政府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17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18省会文明办:负责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19团市委: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20市交通局:负责加强对市区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等公共区域及办公场区的管理,督促相关场站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21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负责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打击各类垃圾非法运输、处置行为。负责全市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再生资源回收车辆通行、相关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的协调保障工作。

  22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应密切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推进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组长分别由分管城市管理、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管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兼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环保局、市供销社、市住建局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工作开展;掌握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和月报制度,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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