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循环经济理论的建筑垃圾处理研究

2012-04-12 特区经济 作者:胡斌 田力琼 A+  A-

摘要:基于我国建筑垃圾的现状,本文应用循环经济理论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以道路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为例,为循环经济理论如何处理垃圾问题提供了又一个新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循环经济理论;建筑垃圾处理;道路工程
一、建筑垃圾处理的现况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废料的回收率中国香港地区为80%,中国台湾地区为50%,我国建筑废料的回收利用率较低,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带动建筑垃圾的快速产生。例如在过去的5年时间里,香港特区政府投资超过2350亿人民币用于发展城市基础工程。大规模的建设活动,必然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根据环保处2000年的统计,特区每天产生的建筑垃圾大约为38000吨,而且这一数字日益攀升。目前对建筑垃圾的处理主要采用垃圾井深埋和堆填(主要以填海为主)两种方式。我国于1995年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但这种收费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堵住建筑垃圾的源头,而且没有涉及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利用问题。建筑垃圾包围城市已经成为很多城市的一个顽症,成为制约城市建设发展的一个很重要因素。由于建筑垃圾的组成特点和它产生于建设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筑废料中很多是可以再生利用的。在资源日趋匮乏的今天,简单地遗弃建筑废料是资源的极大浪费。
二、循环经济理论的指导思想
“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将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的开环式经济系统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资源”的闭环式经济系统,改变了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逐步实现“零排放”或“微排放”。它要求全社会增强珍惜资源、循环利用资源、变废为宝、保护环境的意识,促进资源消耗减量化、产品反复使用和废弃物资源化。1992年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签署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可持续发展宣言,标志着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诞生。循环经济强调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低排放”的循环利用模式,是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为特征,所有的原料和能量都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利用,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有效地解决可持续发展的两大障碍—环境污染和资源。循环经济的实际可操作原则是3R原则(therulesof3R),即减量化(reducing)、再利用(reusing)、再循环(recycling)原则,其中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强度;再循环原则是输出端方法,通过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
三、基于循环经济理论的建筑垃圾处理
1.合理确定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最大限度地发挥建筑物的功效,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应坚决杜绝建筑物寿命尚未结束而提前报废的行为,这不符合建筑物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我国房屋建筑寿命较短,比如北京平均寿命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的一半。被拆除的建筑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消费观念出现误区和不当的社会需求所导致。处于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被拆除是建筑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不符合可持续的发展观;同时拆除过程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而新建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能源。可见,保证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对提高资源利用率、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实现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2.分级处理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大致可以分为3个级别:一是“低级利用”,例如分拣利用,一般性回填等,占建筑垃圾总量的50%~60%;二是“中级利用”,如用作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经处理厂加工成骨料,再制成各种建筑用砖等,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40%。大中城市均建立建筑垃圾处理厂,负责本市区建筑垃圾的处理。三是“高级利用”,如将建筑垃圾还原成水泥、沥青等再利用(这部分利用的比例不高)。此外,高科技在建筑垃圾处理中扮演重要角色,例如美国的CYC公司采用微波技术,可以100%的回收利用再生旧沥青路面料,其质量与新拌沥青面料相同,而成本可降低1/3,同时节约了垃圾清运和处理等费用,大大减轻了城市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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