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建议
2011-08-17
环卫科技网
作者:汝州市环卫处
A+ A-
4、垃圾中转站达不到应有的卫生标准。我市垃圾中转站大都为十年前所建,因建设较早,内部设施陈旧,达不到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且无合理的污水导排系统,垃圾中产生的污水不能及时排出,导致中转站内异味较重,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市民意见较多。
5、公厕管理水平不高,卫生状况也有待进一步改善。城市公厕人流量大,使用频率高,开放时间长,内部卫生设施经常会遭到破坏,配件需要经常更换,这些都对市民正常如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加之部分市民素质较低,如厕后不及时冲水,如厕期间又会在隔板上乱涂乱画等,导致公厕管理水平、整体卫生水平上不去,各级领导对此也意见颇大。
四、解决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管理过程存在问题的对策
1、完善城市公厕建设规划。政府应高度重视环卫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章、技术标准,编制和完善环卫专业规划,城市环卫专业规划中有关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的主要内容应纳入各层次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同时要对城市公厕的布局和数量、建设标准、实施计划、投资等做出统筹安排,落到实处,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公厕、垃圾中转站的具体选址方案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用地。
2、依法确保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从城市规划抓起,从源头落实。在城市新区建设、旧区改造中,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城镇环境卫生设置标准》、《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城市公厕、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城市公厕、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拆除公厕、垃圾中转站的,须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应坚持先建后拆,特殊情况要落实重建资金还建措施,确保公厕、垃圾中转站的重建。在拆迁和重建过程中应设立临时公厕、垃圾中转点,明确还建日期,并向社会公示。
3、采取灵活多样的建厕模式,全面提高公厕建设水平。为使全市公厕分布合理,规范化开放、使用,扩大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以更好地满足环境卫生和市民如厕的需要,应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规划、用地允许的地区建固定式公厕,在规划选址受限而又急需设置公厕的地方放置移动公厕。同时,科学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城市公共资源,通过政府倡导鼓励等方式,强力推进沿街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开放其内部公厕,以弥补公厕数量不足对市民生活造成的不便。
4、对现有公厕、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对现有部分破旧公厕分批进行改造,完善给排水设施,积极引进新型材料和洁具,确保改造后的公厕达到设计合理、造型新颖、功能先进、经久耐用的目的,为市民如厕提供方便。对现有垃圾中转站地坑进行升级改造,想方设法将地坑内污水及时排出,减少异味散发。
5、想方设法提高公厕管理水平。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厕内部分设施进行改造,如将感应冲水改为水箱冲水,将感应水龙头换成可调节水龙头等,减少因设施损坏给市民如厕带来的不便。其次,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逐步提高公厕管理员的保洁水平,加大保洁力度,确保公厕干净整洁,真正为市民提供舒适的如厕环境。
6、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维护环境卫生,自觉爱护环卫设施,支持配合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氛围。环境卫生工作覆盖全市,涉及每个市民,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市民的认知和支持配合。因此,加快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环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对于加快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尽快解决市民如厕难、垃圾清运难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各新闻媒体和市区相关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对全社会的宣传教育,真正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