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媒体、集体行动和当代中国的环境议题——以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为例
2011-06-09
互联网
作者: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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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动员的内容来看,媒体报道被严格限定在特定议题上,就事论事,只有少数评论才把番禺事件与厦门PX事件、中国公民意识觉醒、公民社会的发育等要素联系起来,这就是“大众媒体的表意功能欠缺”,问题一旦得到解决,媒体报道就偃旗息鼓,直到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发生,媒体才会再次跟进。番禺事件的意义之一,就是以事件为导向的硬新闻报道(而非评论言论)占据媒体主要版面,这恰好是过去三十年中国新闻改革的成果之一,即抛弃主题先行,转向客观报道。比起过去扣帽子“不明真相的群众”和“一小撮”等标签,报道模式的转变,是媒体的进步,然而吊诡的是,西方国家的研究证明,以事件为导向的报道模式已经扼杀了社会运动在媒体上出现的机会,为了能够出现在媒体上,社会运动有时甚至不得不“制造”新闻事件、“表演”集体行动,故意表示出出格行为以博得媒体青睐。因此,客观报道模式对于中国集体行动的影响,需要更多时间和更多个案的观察。
社会动员的后果取决于运动成员所控制的社会资源,以及把其他要素(如政治机会、国家的结构及行为方式、参与者的认同等等)转化为运动资源的能力。在番禺事件里,集体行动的组织者参与者依靠的是自己已经获取的资源,包括资金、教育水准和可支配的闲暇时间,除了民意支持之外,媒体报道并没有带来更多可供利用的资源。造成政府开明的直接原因不是舆论压力,而是整个社会的改革开放以及所引起的思想解放,否则就无法解释,11月23日市民上访“散步”的同一天,番禺区区长来到华南板块某小区与业主见面这一行为。番禺事件留下了最突出的话语资源是“被代表”,这一口号在以后其他事件里反复出现,呈现出独特意义,然而这一口号并非出自媒体,它出自11月23日参与“散步”的普通市民。
本研究的缺陷
如果没有11月23日市民“散步”,番禺事件跟其他环境议题和维权事件有什么区别吗?正因为番禺事件发展出了集体行动,所以我们才开始关注大众媒体在其中的功能,然而,给研究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成熟和理性的市民,并非媒体及时准确的报道。囿于条件所限,研究者没有能够亲赴广州接触维权市民,未能了解他们的媒体策略,是本研究的一大缺憾。
本研究的另一缺憾,是未能了解整个事件里新闻生产过程的权力因素。12月2日至4日媒体质疑垃圾焚烧厂背后的官员与企业勾结,到底是事实还是造谣?在整个事件里,广州媒体记者承受了哪些政治压力?他们如何绕开新闻审查?客观报道手法的运用是自觉还是非自觉?记者们能体会到哪种报道手法更适合集体行动、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吗?
本研究只聚焦于环境议题,忽视了其他社会议题与集体行动的关系。环境议题的特殊在于,某种程度上,它是一个可以被拖延的议题,无需立刻解决。每届政府官员都有其任期,为了工作顺利,很有可能出现官员和稀泥的情况,这绝非百姓之福,也非集体行动的目的。广州垃圾问题终将得到解决,否则伤害的,是包括华南板块市民在内的所有广州市民的利益,番禺事件并非结束,政府给出的方案是2011年重启垃圾焚烧厂选址公共讨论,让我们多一点时间来观察集体行动中大众媒体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