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2011-04-25
环卫科技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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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厕所贮粪池盖密闭,无污物满溢,公厕周围无粪便,无积水,无杂草,定时喷洒灭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
(八)公厕外3米范围内,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建设红线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以及乱堆杂物。
(九)公厕等级、保洁要求、开放时间、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设置在公厕墙面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导向醒目,标识规范,配置齐全,使用完好。
(十)公厕每日有专人保洁,一类公厕即脏即扫;二类、三类公厕每天保洁不小于3次。
四、公厕设施
(一)公厕内设施完好,洗漱器具整洁,洗手夜充足
(二)内外部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施等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无缺损渗漏、无积灰、污物。
(三)化粪池窨井盖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充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四)公厕内管线要定时检修,并保持干净完好。
(五)无障碍公厕通道畅通。
五、公厕安全
(一)公厕化粪池每年必须清掏,做到无漫溢,如因客观原因引起的漫溢,应按相关规定限时处理。
(二)雨雪天气确保地面干净防滑,公厕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接电接水,管理室内保持通风透气,确保如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公厕标牌
确保公厕内部男、女、残疾人标识明显,公厕外部导示牌完整醒目,方便群众入厕。
七、管理人员
作业时,一类公厕管理人员要统一服装,统一号牌,文明作业,礼貌待人,不得从事与公厕管理无关的工作。对破坏、损坏设施的行为,有制止、劝阻的责任并及时报告。
八、收费管理
不得擅自提高公厕的收费价格,不得强迫如厕人员购买餐巾纸,更不得销售与厕管无关的其他物品,收费桌上摆放价格提示牌,必须遵守如厕人员的减免规定。
九、移动公厕
(一)移动公厕内一律不准卖餐巾纸和食品,卫生质量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二)公厕周边不准乱堆乱放,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三)公厕立面不准乱牵乱挂,做到整齐、美观、无破损。
(四)不准乱收费,严格实行0.3元/人次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对象,必须对现役军人、老人(凭证)、残疾人、1.2米以下儿童实行免费如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