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规范全省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促进建筑垃圾统一管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安全处理水平,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DBJ46-055-2020,将于2021年3月1日实施。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现行国内外及行业有关标准,对省内外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初稿经市县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反复征求意见,后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完善印发。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与转运,施工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再生产品及应用,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
特点一是覆盖了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到分类、收集、转运、资源化利用和再生产品应用的全过程。
二是结合建筑垃圾的来源、组成、用途和资源化利用的难易程度对其进行系统分类。
三是针对我省地下水丰富,多台风、暴雨天气,建筑垃圾处理不当易造成二次污染和建筑垃圾多为“混合型”垃圾的现状提出了具体规定。
下一步将通过加强社会宣传、发布配套政策文件等途径促进标准的落地实施。
琼建规〔2020〕13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海口市、三亚市、陵水县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儋州市、文昌市、东方市、五指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琼海市、定安县、澄迈县、保亭县、琼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东县、昌江县城市管理局,屯昌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万宁市环卫园林局,临高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垃圾处理、预拌混凝土生产、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规范我省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促进建筑垃圾统一管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安全处理水平,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现正式发布,编号为DBJ 46-055-2020,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DBJ 46-055-2020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