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作为城市的美容师,和交通警察一起被赞誉为“马路天使”。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环卫工人的身影都随处可见。她们顶严寒,冒酷暑,披星星,戴月亮;她们风里来,雨里去,清垃圾,去污垢。她们,默默奉献、无欲无求;她们,勤勤恳恳,质朴可爱;她们忍辱负重,任劳任怨,她们用辛勤的汗水擦亮了滨城,为大连赢得了一个又一个荣誉。正是因为有了她们的劳动,我们才能拥有这样靓丽整洁的环境。
然而,在辛勤的付出背后,这些马路天使在道路旁作业的同时,还饱受着来自于机动车辆伤害的不断威胁。环卫工人在道路作业期间被撞伤甚至死亡的事故屡屡发生,触目惊心。这一现象已成了让环卫部门和职工闻之变色、挥之不去的心头阴影。
市环卫处工会前不久进行的一项调查统计中显示,据环卫行业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以来发生各种环卫工人在道路作业时被撞事件128起,其中死亡11起。这些只是伤亡情况比较严重的案例,受到轻微伤害的案例不胜枚举,都没有纳入此次统计调查范围中。这128起事故,均发生在环卫工人正常作业时,没有一起是因环卫工人违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引起的。8年时间,平均每月发生严重人身安全事故1.3起。人身伤亡之多,事故发生频率之高,已使道路清扫工作成为一个高度危险的工种。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伴随着揪心的痛楚,都会给环卫职工本人及家属、环卫部门带来更为严重的心理及工作压力。环卫工人道路作业安全,已成了一个让环卫部门越来越头疼,环卫职工越来越恐惧的沉重话题。
一、事故频发原因
笔者经过仔细研究发现,在近年来发生的这128起环卫职工因公伤亡事件中,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受害的环卫工人年龄偏大。在统计的128人当中,50岁以上者22人,占17.2%;40-50岁者75人,占58.6%;30-40岁者29人,占22.7%;20-30岁者2人,占1.6%。这也与从事环卫劳动的作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有关。
由于环卫工人工资偏低、招工困难,年轻力壮者不愿意干扫大街的工作,招收的大多为下岗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年龄大于40岁的居于多数。他们年纪大,遇事故反应能力也较为迟钝。而环卫工人在车流密集的马路上作业,面对的是车况复杂、噪声严重的工作环境,势必需要反应敏捷、注意力高度集中。年龄偏大者在这方面必然会有诸多限制,所以也就成为事故频发的一个危险因素。
(二)受害的环卫工人中女性占绝大多数。在统计的128人当中,男性21人,占16.4%;女性107人,占83.6%。由于工资收入低和历史原因,环卫职工中女性占绝大比例,而女性职工在复杂的作业环境中的应变和反应能力比男性大大降低。
(三)每年发生事故的次数基本平均,近年有增多趋势。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机动车辆逐渐增多,环卫作业的劳动强度以及作业任务量的不断加大,环卫工人在作业中发生事故的频率也大大增加,所面临的危险也更加严重。具体情况见下表:

(四)在发生事故的地点上,一、二级平坦道路占绝大多数。在统计的事故中,在道路级别上,发生在一级道路58起;二级道路15起;三级道路6起;四级道路4起。在道路形式上,直平路50起;弯平路13起;弯坡路3起;直坡路13起。这说明由于路况较好,车辆行驶速度加快,在繁华、拥挤以及道路平坦的路面上发生作业伤害事故的机率更大。
(五)在环卫工人受伤部位上,四肢伤害和头部伤害居多。在统计的128人中,头部伤害28起;四肢伤害39起;胸腹、内脏伤害19起。这说明环卫工人作业中由于缺少相应保护,环卫工人的头、颈以及四肢较易受到伤害。而在死亡的几起事故中,有3起是头部受伤、1起胸腔受伤而导致抢救无效死亡的。
(六)在机动车伤害中,小型车辆肇事者居多。在统计的事故当中,肇事车辆为小型客车24起;轿车16起;小型货车9起;摩托车9起;大型货车8起;出租车6起;大型客车5起;其他6起。车辆违章行驶,肇事司机责任心不强,占道抢行,不重视环卫工人,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事故中有大部分是因为小客车、出租车等车辆违规抢道抢客、车速过快造成的。这些营运车辆为了多拉快跑多挣钱,置安全于不顾,而常年在马路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则是最大的受害群体;还有9起事故是由摩托车造成的。有的骑车者麻痹大意,行进中不注意观察交通情况,车速过快,加之制动装置失效,也威胁着从事道路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
此外,环卫工人在车辆穿梭的马路上工作,在黎明及黄昏能见度差时生命更受到严重威胁。在非交通高峰期时段,个别司机趁交警值勤空档,有恃无恐地开快车,撞伤、撞死正在从事道路保洁作业的环卫清扫人员,也在全部事故中占有很大比例。
(七)在事后治疗费用负担上,责任者和单位是承载主体。在统计者中,治疗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7起;两个月左右的7起;100天以上的1起;200天以上2起。而这些事故中,治疗费用由肇事责任者100%负担的有17起;单位100%负担的有10起;责任者80%、单位20%的有1起;责任者80%、个人20%的有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