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小摊贩现象的思考和管理对策

2009-05-13 未知 作者:秩名 A+  A-

(二)国内部分试点城市的主要措施
1、上海
2007年下半年起,开始了设摊试点工作,根据《城市设摊导则》规定,政府将一改往日对马路摊点一律封杀的做法,分层管理,分出严禁、严控与控制三类区域。部分市区路段经市民同意,便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政府将为他们临时许可证。但运行一年多来, 总体而言,上海此项工作推进非常缓慢,各区对此态度宽严有别:闸北区比较宽松,城管放得较宽,摊贩就多;卢湾区控制严格;普陀区则保持部分区域重点控制;而静安、徐汇、卢湾、黄浦等中心城区,依然未能开展试点。在闵行区,对控制区域,规定可设置的摊位也仅是“临时性集中疏导点”,且以“入室入场为主,一般不得占用道路或人行道”。
2、山东省临沂
2006年,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城管执法置业服务中心”,为下岗失业人员、特困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就业问题。只要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置业中心就帮助申请人寻找合适的经营地点,签订规范经营协议,发放登记证并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免费为经营户刊登“一句话”式广告。就连售货车和摊位设备都是执法局通过广告赞助免费提供的。摊主必须按照在市城管执法局登记的地点、范围、品种、时间出摊,亮证经营,摊主的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整洁卫生,露天摊点所经营的食品卫生质量、食品进货渠道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规定。在摊位的设置上,显示出灵活的一面。比如,在对待自行车修理摊点时,就没有要求摊点集中在一起,而是把修理点分布在各个路口。
3、浙江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但是市、县、镇政府在制定城市、镇规划时,要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条例》还对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了约束性规定,界定了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执法的;故意损坏或者违反规定销毁当事人财物的等7种违法执法行为。温州还进行了成立摊贩管理公司来辅助管理规范小摊贩的尝试。
五、对策
毛泽东曾说过:“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城市小摊贩管理,看似是政策执行问题,实际上和民生紧密相连。“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改革现行小摊贩管理制度已经迫在眉睫。重庆肩负着落实314总体部署的重任,就必须敢闯敢干,在解决城乡统筹发展方面走出新路子。笔者以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现行城市小摊贩管理制度,正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一)强化三个理念
1、民生权高于市容权。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要把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用“三个有利于”来衡量。正如邓小平所说,凡事都要先问群众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答应不答应。
2、管理要避免简单化,强调人性化、科学化。要尽可能避免将城市管理简单化、粗暴化,避免用“禁”代“限”、用“堵”代“疏”、用经济手段代替管理工作。要善于考虑多方面因素,采用多种管理手段,将依法管理、人性管理、科学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3、相信群众的创造性、自律性和能动性。只要制定的政策,充分考虑到广大人民的利益,就容易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接受,群众会自发地对拥护政策、遵守政策、完善政策。
(二)建立三种制度保障
1、法制保障。法谚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 。建议出台地方性法规,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理顺管理机制,给有关部门从事城市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二是解决小摊贩的非法化问题,主要包括经营场地和经营资格非法化等问题。
2、管理体系保障。引入多方协作、共同管理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的多级管理体系,即不再仅由城管单方负责管理,而是引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等多方共同参与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框架。
3、自律制度保障。引导建立区域小摊贩管理自治组织,通过引导、奖惩、信用累积等方式,提高小摊贩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
(三)采取多种配套措施
1、实行分类管理。即结合区域特点和日常生活需要,根据小摊贩地段和经营时间的不同,实行分类管理。主要是将城市区域(街路)划分为“严管地段、控制地段、规范地段”三个类别,按照相应的管理标准和力量,实施分类管理。
严管地段:即严禁摆摊设点地段。主要指市区内直接影响城市形象的主要街道、商贸区域及重点窗口部位,城管部门将严查跨门经营、无证设摊、擅自占道、乱搭建、乱停放、乱吊挂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控制地段:即经过允许,可以设立一定便民摊点的地段。主要指市区内相对次要地段及部分街头广场地域,允许设立一些便民摊点。但一旦碰到重大活动等则一律不准设。这些地段内,将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和机动巡查与违章举报及时处理的办法,严格控制跨门经营、乱停乱放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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